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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4-01-23 14:52 来源: 群乐镇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巴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省应急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危险化学领域存在的系统性和区域性安全风险,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相关制度规范,全面开展精准化排查评估,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企业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合法生产经营情况。企业是否存在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件等行为;是否存在项目未批先建、非法建设等行为;是否存在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等行为。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内容是否与人员、岗位逐一相匹配,责任制落实是否进行奖惩;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

(三)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制度规程制订和落实情况。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再培训;是否规范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有照抄照搬、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是否建成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风险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规范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并堵塞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是否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五)安全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资格情况。是否有效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是否足额提取安全培训费用并专款专用;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六)应急救援管理情况。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按标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当做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效。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建立调度制度,及时掌握情况,逐项抓好落实。 

(二)强化隐患整改。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报镇应急办,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限期整改到位;坚决实施精准检查,把隐患排查整治挺在事故前面,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推动齐抓共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通过制发提醒、警示、问题线索移交等方式,推动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有关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四)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借助各类宣传媒介,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国家、省和地方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罚案例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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