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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打赢碧水保卫战等八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10-29 15:28 来源: 区政府办 作者:李中奇

解读《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打赢碧水保卫战等八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着力解决水污染突出问题,加快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按照《巴中市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恩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积极推动辖区优良水体保护,创新治理机制,全面夯实责任,扎实开展城乡生活、农业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和黑臭水体整治,推进生态河道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全面解决水污染突出问题,确保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
  (一)问题导向,综合施策。以优良水体保护为重点,围绕生活污染、农业农村污染、工业企业污染、黑臭水体整治和饮用水源安全,统筹水环境质量、容量和水资源总量,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陆关系,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持续巩固和改善流域水质。
  (二)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全区优良水体比例达100%。立足长远,严格落实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达标水体保护方案,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
  (三)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夯实各地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压实职能部门管水治水护水用水责任,强化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考核,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水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四)拓宽渠道,增加投入。逐步建立稳定的常态化财政投入机制,创新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民间资金深度参与流域综合治理和水环境保护,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主要目标
  2019年,全区13条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100%,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断面控制在0以内,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90%以上。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流域环境风险有效可控,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35年率先建成水清、宜居、优美的渠江流域重要生态功能区。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城乡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
  1.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巴中市恩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方案》,按期完成设施建设,实现稳定运行。加快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验收及达标运行。坚持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着力解决部分地区生活污水溢流直排、收集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到2019年,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乡镇达到50%。(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局、金马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2.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方案》,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区处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前端收集点(站)布局和建设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箱、转运站和运输工具,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体系,彻底将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巴州区威澳垃圾焚烧发电站进行处理。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方式,减少和避免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到2019年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区达到98%,建制乡镇达70%。(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
  3.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落实《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方案》,优先实施聚居度高以及重点湖库区等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污水治理,优先安排15户或5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积极探索适宜农村地区的污水治理方式,不断推广成功治理经验,放大试点示范效应,到2020年实现70%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继续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区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健全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增加收集点和收运车辆,开展乡镇垃圾中转站提标升级,确保收储运系统运行正常,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环卫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金马公司)
  (二)实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削减工程
  4.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清洁化和生态化养殖。规范禁养区划定,坚持种养结合,养殖场的养殖规模要与周边可供消纳的土地量相匹配,并具备完善的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强化畜禽养殖散户管理,禁止禽畜粪污直排。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
  5.整治水产养殖业污染。按照《巴中市恩阳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规范水产养殖布局,保护好水产养殖业的发展空间和养殖水域的生态环境;切实抓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养殖、水库生态养殖、玻璃钢循环水养殖、陆基集装箱式健康养殖模式,促进水产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推广池塘底排节水净水和养殖尾水处理等健康养殖技术;加强养殖投入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相关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6.整治种植业污染。以农业面源污染较突出的流域为重点,深入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和果菜茶有机肥代替化肥试点,提升科学施肥水平。推进农作物病虫防控精准化、绿色化、专业化,减少农药使用量,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2020年,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供销社)
  (三)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7.实施园区工业废水达标整治。大力实施《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倒排工期,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在处理设施建成前,依托生活污水处理厂、一体化应急设备全面处理,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处理设施建成后,加强运行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工业园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局、区教科体局)
  8.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推动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按期完成建设提标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教科体局)
  9.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减少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加大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企业,暂停其新增取水许可审批。(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10.推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积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约束,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有效控制区域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细化准入条件,严格准入标准,强化分类指导,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以水定业、以水定产,严控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低耗水、低污染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着力推动产业升级。强化环保、能耗等标准约束,倒逼淘汰落后产能并防止转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加大总磷污染防治。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污水处理厂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四)实施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12.加快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加快对三医院至龙嘴、电影院至魁字湾暗渠两条黑臭水体的整治。确保2019年底完成整治任务的90%,2020年全面完成。采取控源截污等治理措施,严控污水入河,加快推进污水管网维修改造,重点推进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和收集纳管。加快入河排污口整治,着力解决非法排污口,切实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削减入河污染物。加强内源治理,强化河道底泥污染治理,科学选择内源污染控制技术,合理制定修复实施方案,妥善解决底泥运输及处置,防止二次污染。保护水域空间,积极开展河道生态修复,科学制定方案、规范实施,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水体生态基流,提升河流自净能力。加强城市“蓝线”规划管控,严控侵占河道水体行为,确保水系畅通。(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实施重点场镇黑臭水体整治。以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为契机,以农村环境整治为抓手,重点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垃圾收集(打捞)转运体系建设,确保污水垃圾处理系统稳定运行。强化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管理。到2020年,确保重点乡镇无黑臭水体,乡间溪流与乡村美景相得益彰。(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
  (五)实施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14.强化良好水体保护。加强水质优良河湖库保护,严格控制河流湖库周边开发建设,开展河湖滨岸生态拦截工程,持续提升河流湖库自然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15.加强河道岸线保护。加强恩阳河流域及主要支流河道岸线保护。严格查处违法占用或滥用河道、非法违规采砂及乱堆乱弃、损坏水工程和水域岸线的行为。加强沿江森林保护,建设恩阳河流域生态廊道。(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
  16.实施河湖湿地修复。推进重点流域湿地修复治理。发挥湿地“地球之肾”功能,全面保护所有湿地,提升湿地生态功能。重点保护和建设各类湿地,逐步恢复河流、湖库、重要湿地的自然连通。2020年,完成保护修复湿地生态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17.保障河道生态基流。强化生态流量保障和调度管理,协调上下游、干支流关系,深化河湖库水系连通运行管理和优化调度,增加枯水期下泄流量。按照兴水服从生态、区域服从流域、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推动建立健全以流域为单位的水生态调度机制,科学确定生态流量,明确生态补水等措施,落实已建、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逐步完善生态流量监控体系,保障河湖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局)
  (六)实施水资源节约与利用工程
  18.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以水资源持续供给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为核心,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构建完善引水补水网络,加强大中型水利工程及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形成大中小微协调配套、蓄引提灌泄排功能完备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办)
  19.强化水资源合理调度。做好水资源合理配置,依法制订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区域水资源调度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力发电工程应根据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同意的调度运行方案和取用水计划进行取水发电,确保下泄流量达到规定控制指标。电力调度部门应征求取水审批机关的意见进行发电调度。(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20.加强水资源节约。实行重点扶持,集中投入,强力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广节水灌溉,建立节水型农业。抓好工业节水,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在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前提下,以供定需控制用水量增长,合理调整流域内生产企业的布局。积极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促进节水减排。2019年,完成再生水利用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七)防范输入性污染
  21.完善流域协作机制。配合落实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跨界流域协作保护,构建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水质监测预警系统,推进监测数据共享。推进交叉执法检查,落实流域上下游环境执法联动、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风险源单位监管,组织风险源单位进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严防跨市、县(区)输入性或输出性污染。(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各地党(工)委要充分发挥打赢碧水保卫战领导示范作用,高位推进辖区内碧水保卫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夯实碧水保卫战主体责任,充分保障碧水保卫战人、财、物等方面需求。各级河长要发挥碧水保卫战关键作用,抓好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四项工作任务落实。区级各部门要压实管水治水护水用水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碧水保卫战强大战斗力。
  (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以流域为单位,加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系统保护与修复,系统解决污染共性问题,精准治理污染突出问题。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流域间、水陆协同治理,着力实施恩阳河流域的综合治理工程,确保水体水质稳定达标。
  (三)健全投入机制。加大区级财政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比重,建立健全水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增加碧水保卫战资金投入。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四)严格执法监管。强化水质达标管控。完善“测管协同”机制,定期分析水质状况,采取限产减排、错峰生产、应急处置等综合措施,实现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强化执法监管,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偷排、超标排放等涉水违法行为。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对流域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危险源辨识,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分析风险变化趋势,督促跟踪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五)鼓励全民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报刊和“新媒体”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鼓励公众主动参与碧水保卫战成果维护,形成全民参与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公布碧水保卫战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开展碧水保卫战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开展碧水保卫战公益活动,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监督,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价。
  (六)严肃考核问责。将碧水保卫战工作纳入年终污染防治目标绩效考核,每年对各责任单位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实施终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水污染治理各项重点工作进展缓慢,水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的单位,要采取约谈和区域限批等手段,倒逼责任落实。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巴中市恩阳区打好恩阳河流域生态保护攻坚战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巴中市打好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恩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管护、党政领导、属地管理、谁污染谁治理、层级考核、多方参与、社会监督”原则,坚决守住绿水青山,协同推进生态修复、资源保护、污染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突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打好恩阳河流域生态保护攻坚战,努力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绿色发展先行区。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恩阳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基本得到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沿河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功能逐步增强,水资源实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河湖、湿地生态功能得到巩固提升。
  沿河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区13条河流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全面完成柳林食品工业园区污染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改和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启动明阳小微创业园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全面淘汰排放不达标船舶,城镇污水处理全部达到排放标准。
  沿河生态系统功能逐步增强。恩阳河流域两岸绿化行动初见成效,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5%,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治理湿地面积不低于1万亩,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日趋完善。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深化巩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成果,加强饮水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保障主要河流和重要塘库基本生态用水,保障落实水库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水污染治理
  加快治理企业违法违规排污。强化沿河企业与园区的污染治理与风险管控。全面整治完成工艺落后、污染严重、设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深入推进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约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对存在违法违规排污问题的企业和废水超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关停或关闭。强化重点企业污染源头管控,全面完成对水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的治理,工业园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业园管委会、柳林镇人民政府、明阳镇人民政府,各项工作均需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加快推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按照《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建立问题台账,扎实开展问题整改,提升区域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严防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到2020年,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的全过程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局)
  提高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水平。落实《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巴中市恩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以及《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沿河乡镇基本具备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到2020年,水环境污染较严重的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9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
  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切实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控制力度,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 %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 %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2019年年底前达到100%。加快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利用和替代利用,依法禁限用高毒农药,初步建立科学施肥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提升科学施肥水平,统筹推进种养业和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工作。到2020年,全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种养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对流域水质的污染显著降低。(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
  (二)加强水生态修复
  开展大规模绿化彩化行动。围绕“秀美巴中·山水恩阳”,统筹实施九大绿化行动,开展大地增绿添彩、现代森林公园建设、绿色产业富民、多彩通道建设、水系绿化彩化、脆弱区生态修复、新居绿化美化、森林质量提升、绿化成果保护行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0.8万亩,抚育中幼龄林2万亩、改造低效林2万亩,实施人工造林5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主河道两岸全面消除宜林荒山,形成绿色生态廊道。(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
  大力实施重点湿地保护与恢复。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和人工湿地建设,新建和完善湿地公园1个,保护修复湿地生态1万亩,新建和改造恩阳河流域生态廊道5公里。(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加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切实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加快推进恩阳河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改善和修复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强化重要珍稀濒危物种就地、迁地保护和人工繁育基地建设。2019年底前,将恩阳区中华鳖水产资源保护区纳入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到2020年启动实施恩阳区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城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优化调整沿河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水源地监测和风险防范。按国家相关规划开展长江经济带水资源保护带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到2020年,力争启动建设城区应急备用水源。(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
  加强水库群联合调度。以保障沿河基本生态用水为首要任务,将生态流量(水位)和城镇供水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依据,水力发电工程应当按照“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进行取水发电,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建立流域联合调度机制,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做好违规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到2020年逐步恢复违规停用小水电原址生态原貌,建立生态优先、运行有效的水库群联合调度机制。(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区负总责、乡镇(街道)实施原则,构建明确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责任体系。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把恩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摆在优先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调配合,细化工作任务,建立任务清单和管理台账,挂图作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恩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按期全面完成。
  (二)强化任务落实。强化督促任务落实,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将打好恩阳河流域生态保护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对任务落实不力、恩阳河流域生态保护问题突出且整治不力的地方,以及工作慢作为、不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的地方限期整改,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项目。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赠、设立民间基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打好投融资政策组合拳,激发市场化机制活力,发挥资金合力,推动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实施。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等作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深入宣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恩阳河流域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巴中市恩阳区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突出的水环境污染问题,根据《巴中市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和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系统治理、多元共治、标本兼治、群众满意”的基本原则,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思路,强化问题导向,全面科学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在2年时间内消除城市黑臭水体,让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区不得新增黑臭水体水域,不得新增黑臭水体所占水体的比例;到2020年,城市规划区域内黑臭水体总体消除,已有黑臭水体全部完成销号。
  (二)年度目标
  2019年,规划区域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无新增黑臭水体。完成恩阳区三医院至龙嘴河道整治并销号,基本完成恩阳区电影院至魁字湾暗渠黑臭水体整治。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以恩阳区垃圾、污水“两个三年推进方案”为抓手,先行启动涉及黑臭水体整治的污水、垃圾项目建设。在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区纳入国家黑臭水体治理平台的2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强化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建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季报制度,每月10日前在“四川省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上月进展情况,每季度末上报季度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科学实施整治
  1.严格控源截污
  (1)严控生活污水入河。全面加强城乡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强力推动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和老旧污水管网的改造及修复。全面加强生活污水的截污纳管、统一处理和达标排放,全面推进混接错接雨污水管道改造,因地制宜,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到2019年,我区城市污水收集率达90%以上,国家级重点集镇达85%以上。(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强排污口管理,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沿线排污口排查,加大整治力度,2019年底前完成城市污水直排口整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强化企业污染控制。已建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相关规定,分行业,分时限申领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城市建成区内排放污水超标或超总量的企业。对接入的废水导致生活污水系统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限期退出,2019年底前完成已接入城市生活污水系统的废水的评估,制定退出期限。柳林工业园区在2019年底前全面启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加强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工业园管委会)。
  2.加强内源治理
  (1)规范垃圾清运处理。恩阳城区在2020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垃圾收转运体系。加强水体垃圾和漂浮物的打捞处置,将符合规定的河(湖、库)岸垃圾清理和水面垃圾打捞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持续开展河道、湖面、库区垃圾清理、转运和处理。(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
  (2)加强黑臭水体污染治理,有效减少垃圾及内源污染。在摸清黑臭水体底泥污染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并实施清淤疏浚方案,确定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利用生态清淤方式清理水体底泥污染物,妥善解决底泥运输和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其中属于危险废物的,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3.保护水域空间
  (1)加强城市“蓝线”规划管控。对重要水域纳入城市蓝线管理,将其作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审查,严控侵占河道水体行为,创造条件恢复已覆盖的河道水体,确保水系畅通。保护和恢复河湖、湿地、沟渠、坑塘等水体自然形态,在保障城市防洪排涝功能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河道生态修复,恢复河流水生态,提升河流自净能力,着力抓好水系沟通和活水循环,到2020年,规划区域内水体生态恢复初见成效。(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2)加强综合运用。对建成区雨水排放口收水范围内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等综合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海绵城市理念进行改造建设,减少径流污染。到2020年,中心城区面积15%以上达到综合运用要求。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理由的各类调水冲污行为,防止河湖水通过雨水排放口倒灌进入城市排水系统。推进再生水、雨水用于生态补水,鼓励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和处理后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到2020年底完成恩阳城区再生水利用规划,全区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10%,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到2030年,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3)合理调配水资源。加强流域生态流量的统筹管理,维持水体生态系统运转的基本流量,以保障和逐步恢复城市黑臭水体河段的生态基流。(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三)实施考核评估
  1.强化考核评估。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估,定期通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加大未完成整治项目推进力度,加强黑臭水体整治的指导。2020年底前,根据黑臭水体整治进度和销号要求,及时组织评估评价工作,确保逐一治理、逐一评估、逐一销号。(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2.定期开展水质检测。自2019年开始,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开展包括透明度、溶解氧(DO)、氨氮(NH3-N)、氧化还原电位(ORP)等4项指标在内的水质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并于监测季度次月底前,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住建部门报告上一季度监测数据,销号前连续六个月每月监测一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四)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1.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各级河长要将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列入日常巡河重点内容、跟踪督查,及时发现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问题,督促辖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整治责任。(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按行业、地区、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加强证后监管和处罚。强化城市建成区内排污单位污水排放管理,特别是城市黑臭水体沿岸工业生产、餐饮、洗车、洗涤等单位的管理,严厉打击偷排漏排。对违法违规排污的严格执法、严肃问责。2019年底前,城区污水处理厂实现持证排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住建局)。
  3.强化运营维护。对已完成整治并复核后确已达标无黑臭的水体和本身无黑臭的水体,要加快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效,强化日常维护,加强水质监测,推动水质持续改善。做好“全国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信息周报、月报、季报资料上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跟踪整治情况,加强督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到2020年底,对接全市污水、垃圾收运、处理信息化平台,常态化实行动态监控。(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环卫局)
  落实河湖日常管理和各类治污设施维护的单位、经费、制度和责任人,明确绩效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抓好城市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工作、严格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切实保障稳定运行。全面推进机械化清扫,逐步减少道路冲洗污水排入管网,落实运维管理队伍,逐步建立不低于5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管网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市排水企业实施“厂—网 —河湖”一体化运营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卫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是我区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住建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本方案要求,加大统筹力度,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排污单位,明确完成时限。
  (二)严格考核追究。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黑臭水体治理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属地黑臭水体管理制度。牵头部门要担负起牵头职责,会同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治理工作。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应用。对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严格责任追究。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积极争取上级相关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要坚持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四)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科研攻关和技术支撑,不断提炼实用成果,总结典型案例,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和成功经验。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及时加强技术指导,制定指导性文件。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开展评估考核,确保工程质量,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平。
  (五)鼓励公众参与。要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限期办理群众举报和反响强烈的城市黑臭水体问题,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治理成果,鼓励群众监督治理成效,提高公众参与度。
   巴中市恩阳区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根据《巴中市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恩阳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保障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以强化环境执法为抓手,以健全保护设施为重点,综合施策,全面推进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以下简称:“划、立、治”),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2020年,保护区保护设施基本建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基本解决,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明显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全部消除不合格水源。
  主要指标:2019年,恩阳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高于90%。规模以上(指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包括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县级以下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下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100%,保护区“划、立、治”完成率高于85%。
  2020年,恩阳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保持在100%,全面具备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规模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保持在90%,保护区“划、立、治”完成率100%。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合理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科学划定。规范划定新设立的饮用水水源地和未划定保护区的在用水源地保护区,完成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城区和乡镇水源保护区全部完成划定。(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均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2.合理调整。对矢量位置信息不准确、取水口位置发生变化、保护范围不合理的已划定保护区,要规范完善相关信息,合理调整保护区范围。同步推进各地场镇河段取水口迁建、改扩建和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3.强化监管。科学合理布局和建设一批新的饮用水水源地,有计划地关闭、合并水质不达标、水量不足、环境污染风险较高、难以整治的水源地,及时撤销原保护区。(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二)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
  4.提升规范化监管能力。推行属地负责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专人开展保护区巡查,定期实施河道清理、漂浮物打捞、保护设施维护等工作。建立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联动机制,打击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
  5.扩大监测监控范围。优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点位布设,扩大监测覆盖面,2019年实现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覆盖;2020年实现规模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基本覆盖,农村分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充分利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视频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保护区全天候监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
  (三)大力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
  6.实施水源地水质达标工程。制定不能稳定达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方案,采取减源控污、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等措施,大力削减保护区污染物排放量,全面提升不稳定达标水源地水质。重点推进水质未稳定达标的规模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进一步提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7.完善保护区保护设施。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边界设置界标,在进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道路或航道处设置交通警示牌,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宣传教育牌等标识,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8.整治保护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重点实施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全面“清零”,生活污水、垃圾收集转运至保护区外处理排放,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2020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任务,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其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拆除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取缔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水体的设施和活动;实现农业种植逐步退出,严禁使用农药、化肥。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关闭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采取措施防治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造成的污染;实现农业种植、水产养殖生态化和废物资源化利用;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
  9.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编制风险源名录,严格风险源管控。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道路两侧防撞栏、事故导流槽等应急防护工程设施,配齐防散落、溢流、渗漏设备。(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10.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编制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健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五)加强信息公开
  11.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地、出厂水和龙头水的水质,以及饮用水源保护主要措施、饮用水源污染事故预警等信息,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信息,逐步推进规模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面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主体责任,乡镇(街道)、村(居)两级要认真履行饮用水水源维护职责,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共同推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考核,对工作推动不力、水源地水质退化的视情况实施通报、约谈,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追责,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任免的重要依据,倒逼责任落实。
  (二)健全投入机制。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和保护投入,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保障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所需资金。健全市场投入机制,多渠道加强资金保障。
  (三)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增强全社会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责任意识,提升公众对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的参与意识。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保障落实,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监督、合力开展”的饮用水水源保护良好局面。
   巴中市恩阳区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根据《巴中市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行城乡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防污治污攻坚战,按照垃圾、污水“系统性收集、综合性处理”的要求,加快推进恩阳区城乡垃圾收运转处理体系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全区城乡垃圾、污水处理水平,彻底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建制乡镇达到70%,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100吨/日以上,新增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规模20吨/日。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达到60%。工业污水处理率100%,形成完善的产业园区工业废水收集和预处理系统,2020年实现工业废水超标废水零排放。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实施两个“三年推进方案”。强化推进机制,进一步提高建设规模,加快《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巴中市恩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8〕103号)中已明确的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加快老城区雨污混流管道、老旧管网和污水直排口的整治改造,注重管网规划建设的区域性、专业性和合理性,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应与主体处理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财政局)
  (三)加强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根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服务半径和覆盖范围,规范和完善前端收集点(站)布局和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城乡垃圾收运网络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区县处理”模式,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箱、垃圾收集转运箱和运输车辆,采用压缩式、封闭式运输方式,减少和避免收运过程中造成的二次污染。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能力,逐步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收转运体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环卫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实施监管设施建设。推进巴中市恩阳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实行动态监督监测,确保达标稳定。(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区级相关部门、区工业园管委会、明阳镇政府加快推进两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按期建成并正常投运。(牵头单位:区工业园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柳林镇人民政府、明阳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各牵头主管部门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实施主体,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配合部门各尽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逐项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把目标任务分解并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方案实施过程中组织领导有力、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及时。
  (二)完善政策措施,确保资金投入。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研究制定城乡垃圾、污水收运处理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整套管理运行机制,研究出台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优惠激励政策,进一步降低处理成本。同时,通过集中新增财力,统筹安排市政建设、环境保护、生态发展等资金支持,采取贷款补贴,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和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方式,来加大对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为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财政资金保障。
  (三)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实施运行。一是将所有建成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全部纳入垃圾、污水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实行动态监管。二是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等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指导,并将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三是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严格执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倒逼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环保责任。
   巴中市恩阳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和省、市、区关于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土壤〔2018〕143号)和《巴中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恩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决策部署,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突出重点领域,发动多元参与,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切实治理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强力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洁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农业产业模式生态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攻坚行动,全区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监管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控制。到2020年底,力争9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7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左右,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比重达到68%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采取两次分类源头减量、三级联动转运处理、四个到位长效机制,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增加收集点和收运车辆,推动乡镇垃圾中转站提标升级,确保收储运系统运行正常。到2020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建1个垃圾收储运设施,各乡镇有垃圾收运车辆和转运站,95%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环卫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2.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及存量治理。坚持分类整治、分类施策,大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以乡镇为单位,继续组织对所有村庄及周边积存垃圾彻底清理,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旅游景区、河道两侧等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以及高速公路和公路沿线的垃圾集中进行清理,消除卫生死角。加大执法力度,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积极开展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农村垃圾循环利用和源头减量措施。到2020年,5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分类处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3.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治理”要求,坚持政府指导和村民意愿相结合,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优先在聚居度高、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实施污水治理,优先安排在15户或5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优先在饮用水源地周边范围内行政村,以及城乡结合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行动。大力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有效衔接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全区所有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建成投入运行,70%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4.建立适宜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运行管护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城乡垃圾污水处理一体化。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以农户自筹为主的小型涉农工程项目建设与管护。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相关费用采取“政府拿一点、群众交一点、社会筹一点、集体补一点”等做法。到2020年,基本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
  (二)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源头减量、末端利用,就地消纳、循环发展”的要求,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落实养殖场备案、环评、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畜禽养殖场(户)备案制度,依托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组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形成污染治理基本台账。采取养殖业主投入为主的方式,通过“三分离两利用一循环”,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异位发酵和粪污贮存、输送利用等设施设备,督促落实安装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转,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支持规模养殖场圈舍标准化改造、设施设备更新和养殖工艺改进,依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6.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巩固网箱网围养殖整治成果,依法全面拆除污染水体的网箱、网围养殖。加快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引导水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对现有淤积严重、老化的中低产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建设排水沉淀池和养殖尾水生态净化池,达到养殖尾水处理后循环再利用或者达标排放。促进水产养殖基础设施、生产设施装备全面升级,降低水产养殖污染风险。到2020年,建成水美新村1个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7.推广清洁化、生态化养殖模式。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引导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适度规模发展南江黄羊、青峪猪、巴山土鸡等特色养殖,推动种养加循环发展。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监管常态化的“六化”要求,每年新改扩建一批标准化养殖场,实现畜牧生产方式由粗放型、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生态环保型转变。严格执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调整优化水产养殖区域布局,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水库生态养殖、玻璃钢设施循环水养殖及设施渔业等健康养殖模式。开展冬囤水田建设及综合利用试点,把囤水田建设与水产养殖、园区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囤水田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到2020年,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万亩,新建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个,建成美丽渔村1个以上,规模化水产养殖尾水整治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三)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
  8.开展种植业节肥节药节水行动。推动化肥减量化使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力度,积极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多种方式积造施用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沼渣沼液还田、绿肥种植和水肥一体化技术,以设施栽培集中区域为重点,通过配套建设滴灌设施,将施肥与灌溉同步进行、一体化管理,不断提高节水节肥水平。推动农药减量化使用,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推进高效药械替代,开展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补助试点,加快构建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到2020年,主要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9.加强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优先开展秸秆就地还田,提升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质量效益。深入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体系完备、运行良好的秸秆收储体系,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新型主体,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新型产业体系和秸秆产业化利用机制,促进秸秆由低效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加强农膜科学使用及回收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加大新国标地膜推广力度,建立健全“使用主体捡拾交售、回收网点积极收集、龙头企业加工利用”的农田残膜回收利用体系,减轻农田残膜污染。深入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管体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到2020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粮食和瓜果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70%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局)
  10.推广生态化种植模式。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推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发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带动应用绿色高效技术。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农业生产节水技术,有效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的污染。到2020年,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75。以集中连片打造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为载体,集成组装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模式,积极推广水稻集中旱育秧、机插秧、直播稻等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和轻简化技术。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主题公园和田园综合体建设,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到2020年,建成休闲农庄2个、美丽休闲乡(渔)村等休闲农业专业村2个。(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完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区生态环境局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统一监督指导,会同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污染治理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行业部门抓治理、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的工作格局。区人民政府是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各项具体工作。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二)完善管理制度,提供政策支持
  深入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农村补贴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加快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湿地保护、农业投入品减量、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主要生态系统农业补偿机制。稳步推进农业农村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激励机制。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秸秆和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落实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电价优惠政策。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用地支持政策。培育各种形式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
  (三)积极筹措资金,保障财力支撑
  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投入机制,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非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项目,加大区级财政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保障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有序推进。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领域的支持力度,引导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多管齐下扩大有效投资。
  (四)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村民自治
  强化村委会在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责任。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积极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开展“文明示范户”、“清洁卫生户”等评选活动,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家家参与、户户关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整治农业农村环境问题。将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考核范围,对污染问题严重、监管及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区级部门、乡镇(街道)进行严肃问责,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恶劣影响或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巴中市恩阳区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散乱污”企业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恩阳新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根据《巴中市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不能达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标准的工业企业及集群(以下简称“散乱污”企业,国家对“散乱污”企业另有标准的从其规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采取“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等措施,持续开展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排查、协同推进、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强化“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2020年年底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
  三、重点任务
  (一)动态排查合理分类
  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网格化管理的要求,继续对全区“散乱污”企业进行拉网式动态排查。排查名单经区级牵头部门认定后,建立“散乱污”企业管理台账。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提出分类处置方案。按照属地化管理以及部门职责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分类处置台账和“一企一策”“一企一档”整治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均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管委会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二)精准施策强化整治
  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落实“三个一批”措施。关停取缔一批,对不能按照整合搬迁、整改提升措施整治的“散乱污”企业、逾期未完成达标改造的“散乱污”企业,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整合搬迁一批,对工业园区以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的“散乱污”企业,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整改提升一批,对环境污染小,具备整改条件、能完善相关手续,且通过环保、安全、工艺装备升级等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实现合法生产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各乡(镇)、街道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实施限期治理。(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三)强化监管严格验收
  对纳入整治范围的“散乱污”企业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实施,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和措施,严防非法恢复生产、死灰复燃。对关闭取缔类企业,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基本做到“两断三清”,防止二次污染。区经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照“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开展联合验收销号。(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应急管理局)
  (四)加强协作全面推进
  1.开展产业政策整治。区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全区产业布局规划,排查并提出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的“散乱污”企业清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淘汰相关主体设备(生产线),使相应产能不再恢复生产。强化节能监察工作,查处能耗超标的企业。(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2.开展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整治。区市场监管局排查并提出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散乱污”企业清单,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开展违法用地整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排查并提出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违法用地的“散乱污”企业清单,对违法用地的行为进行查处。(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区生态环境局对排污单位开展环评审批、排污许可专项清理,提出应办而未办理环评手续、不能达到环保标准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清单。指导整改提升类企业完善环保相关手续、开展环保提标改造。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无证排污、无环保设施或设施不完备、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5.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排查并提出违法建设的“散乱污”企业清单,依法查处涉案企业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6.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区应急管理局排查并提出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散乱污”企业清单,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属地责任
  各乡(镇)、街道是“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散乱污”企业的整治攻坚工作。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攻坚方案,依法依规扎实推进“两断三清”工作,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
  (二)强化组织领导
  区级相关部门要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网格督查员;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协调,精心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
  (三)强化联动执法
  区级牵头部门要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质量、安全、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精准排查和甄别“散乱污”企业;对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相应限制措施,依法依规推动“散乱污”企业整治。供电、供水等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对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企业,采取断电、断水等限制性措施。要严格执行“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严禁“一刀切”和扩大整治范围,严禁将不属于整治范围的企业纳入。
  (四)强化验收销号
  区级牵头部门要建立“一企一档”的整治销号台账。关闭取缔类企业,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整合搬迁类、整改提升类企业完成搬迁和整治工作后,经企业申请,区级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验收认定后方可销号恢复生产。
  (五)强化政策引导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激励政策,进一步建立激励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给予政策倾斜,引导中小型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加快培育工业发展的新动力,优化产业结构和规划布局。全力做好相关人员安置和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
  (六)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微信、QQ等网络媒体作用,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加强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群众拥护、企业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
  (七)强化信息报送
  区经信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整治和执法工作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存档,及时对整治工作落实和推进情况进行总结并填报整治台账,按调度要求每季度报送。
  (八)强化考核问责
  将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运用。对不履职、不尽责或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进行严肃问责。
   巴中市恩阳区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环境准入放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首位,推动恩阳高质量发展,根据《巴中市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恩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 三线一单”),建立和完善差别化、分区管控的生态环境准入机制,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治本之策,以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扎实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工作中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的有关要求,丰富并完善“区域—规划—项目”的环评制度,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体系,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助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参与完成巴中市“三线一单”的编制工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 三线一单”为基础,结合恩阳在四川省主体功能区中规划定位,将全区行政区域划分为优先管控区、重点管控区 、一般管区,在管控区内落实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资源管控要求、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要求建成全区“ 三线一单”管控体系。根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原则上每5年动态更新“ 三线一单”管控体系及信息管理平台。(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优先管控区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农用地优先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管理,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园区面积,已有的工业开发区要逐步改造成为低能耗、可循环、“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严格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产能,原则上不增加产能。(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重点管控区包括城镇空间和工业空间以及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在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时对城镇空间应提出城市发展限制、人口规模、河湖岸线保护、生活垃圾处理、现有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污染地块治理、再生水利用及燃料限制等方面的要求;对工业空间应严格产业准入,明确污染排放标准、允许排放量、污染物处理效率、单位产值物耗能耗等要求;对于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应提出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执行倍量替代或暂停环保审批的要求。(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一般管控区是除上述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在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时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三)强化“ 三线一单”应用。强化“三线一单”在空间管控上的应用,采取自上而下(省级层面向市、区县层面下达管控指标和要求)和自下而上(市、区县层面分解落实指标要求并报省级层面校验汇总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针对城镇空间开展水、大气、土壤环境空间管控和污染防治。针对农业空间开展水、土壤污染防治。针对生态空间主要进行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保护和受损生态系统修复。(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
  将“ 三线一单”确定的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产业准入要求充分融入规划编制、决策和实施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三线一单”优化规划目标定位、功能分区、产业布局、开发规模和结构的作用,严格执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局)
  (四)推进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保障规划环评落地。积极开展全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利用以“三线一单”为基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规划、项目环评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提供指导,为综合决策提供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
  对重大经济政策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优化国土空间 开发布局。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开展规划环评工作,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产业布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体系。大力建设绿色城镇,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和新材料环保建材;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公园绿地和绿道绿廊等城市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推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
  支持城区老工业退城入园改造,建立低效、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加快传统优势行业绿色改造,推动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
  强化水电建设和运营环保管理,有序适度发展风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提高城市非工业区电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构建低碳高效的交通路网体系,加快优化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强化路网互联互通,优化交通枢纽布局,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高效组织和顺畅衔接。(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教科体局、区生态环境局)
  研究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合理形成方案, 完善再生水价格机制,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实施差别化电价、水价。(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按照《四川省绿色金融规划》要求,积极构建巴中市恩阳区绿色金融体系,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发展绿色信贷,健全绿色担保机制;继续扩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范围,健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区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
  建立范围更广、制度更健全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合理确定补偿标准,逐步提高补偿水平。(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主体责任,在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工作中,建立生态环境准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生态环境部门统筹、相关部门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大力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及成果应用,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严格执行相关管控要求,形成推进绿色发展合力。
  (二)健全责任体系。充分认识实施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对
  我区全域协同发展的重要作用,健全生态环境准入考核制度,把生态环境准入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对盲目决策、把关不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对未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的乡镇(街道)和相关区级部门,督促严守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必要时采取约谈、区域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大与生态环境准入实施相配套的财政倾斜和资金投入。积极推行生态环境权益交易、生态保护补偿、绿色金融等多元化机制,多渠道保障生态环境准入管理资金需求。加强专家评审在生态环境准入决策机制中的作用,组织专家为生态环境准入制度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依法依规加大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准入公众参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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