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恩阳区人民政府 > 其他法定信息

巴中市恩阳区2021年11月环境质量公报

2021-12-06 11: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54条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的职能职责要求,经巴中市恩阳区环境监测站监测,现将全区2021年11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公报如下: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11月,恩阳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类别均达到或优于饮用水水源地III类水质标准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11月,恩阳河省控断面石城小元村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鳌溪河省控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13条河流26个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类别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

 

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1月,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7%,同比下降3.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59.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7.8%;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9.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1.4%。

1—11月,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1%,同比下降3.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4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5%;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