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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阳区首例!侄子申请继承叔叔遗产!

发布日期:2021-09-09 09:17 作者:刘沐熙 浏览量: 【字体:  

近日,家住恩阳区的张某和他的两个姐姐一行三人来到恩阳公证处申办继承公证,经过公证员审核材料并确认其他两人都自愿放弃继承遗产后,张某以侄子身份顺利继承其已过世叔叔彭某的银行存款。

公证人员通过调查获知,彭某于2020年3月去世,生前未婚亦无子女,其父母生前仅有两个子女,即彭某和张某的父亲;而彭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是先于他死亡。彭某晚年的衣食住行,包括养老送终,均由侄子张某照料。张某认为自己理所应当可以取得彭某的遗产,去年10月到银行却被告知其无权继承彭某遗产,于是张某来到恩阳公证处咨询。公证人员告知张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张某作为死者的侄甥辈,不具有代位继承彭某遗产的资格,但是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加了侄甥辈代位继承的规定,这样张某在民法典实施之后就能够继承叔叔彭某的遗产了。  

按照公证人员的建议,张某于近日来到恩阳公证处申请办理了继承权公证。这也是民法典实施以后,我区首例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