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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向林芝、汪益太)

发布日期:2021-09-13 16:13 浏览量: 【字体:  

向林芝、汪益太现有房屋位于恩阳区回龙街76号,【房产证号:巴房权证恩字第0274号,土地证号:巴国用(93)字第1745号】。向林芝于2010年11月27日死亡,汪益太于2010年11月26日前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父亲汪定坤(2010年11月26日前去世)、母亲汪何氏(2010年11月26日前去世)、女儿汪新华继承。

经协商汪新华示要继承死者向林芝、汪益太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汪新华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汪新华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0月12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心恩阳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