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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赵利英)

发布日期:2021-09-14 11:18 浏览量: 【字体:  

赵利英现有房屋位于恩阳区新场街文昌大厦1幢902,【房产证号:房权证巴房恩字第恩002065号,土地证号:巴市国用(2007)第1046号】。赵利英于2011年8月16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赵利英父亲赵永连(2005年去世)、赵利英母亲张明英、配偶辛光聪、女赵姣姣、子赵星共同继承。

经协商张明英、赵姣姣、赵星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辛光聪表示要继承死者赵利英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辛光聪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辛光聪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