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建设工程质量,防止无资质企业或个人生产的预拌混凝土流入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我区建设工程项目(含农村自建房)使用无资质企业或个人生产的预拌混凝土。
二、严禁预拌混凝土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委托无资质企业或个人代为生产预拌混凝土。
三、重点工程项目或相关企业经批准自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仅限用于对本项目工程或本企业内部供应,禁止对外销售预拌混凝土。
四、对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预拌混凝土的建设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不予竣工验收或备案;对无资质生产预拌混凝土的企业或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凡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或违法使用袋装水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不良行为记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予以曝光。
六、我区已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共有3家,分别是:巴中市创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巴中市成港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巴中市华威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七、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违反本通告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27-3369366,0827-3369080。
特此通告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