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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局:落实“三个地位”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

发布日期:2021-09-22 10:07 作者:张根 浏览量: 【字体:  

一是落实党组织法定地位。公司章程严格落实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并明确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和基础保障,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等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厘清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使党组织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是落实党组织书记法定代表人地位。区属国有企业全面实行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全面落地落实,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得到根本加强。

三是落实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地位。按照 “先立规矩后办事”的原则,建立党组织、董事会和经理层决策事项清单,规范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事先征求企业党组织意见建议制度;明确党组织在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等事项的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全面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要求,使党组织在企业运行中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