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森林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10-29 15:09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开展涉林行政、治安和刑事执法工作,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严打涉林违法犯罪。2017年,分局共出动警力786人次,出动车辆 316台次,侦破刑事案件2件,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1人;查处林政案件48件,查处48人,清理整治木材经营加工场所112处,共计收缴木材181余立方米。2、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确保林区和谐稳定。更新完善村组、乡镇、森林公安分局的三级情报信息网络4条,新增重点地区特情耳目7人;制作法制宣传标语、标牌、展板200个,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00份;排查林区安全隐患37处,调解矛盾纠纷38起,处理信访件5件。全区林区社会治安总体稳定,林区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事件、聚众上访、较大森林火灾等影响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的案(事)件。3、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有效。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森林公安局恩阳区分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巴中市森林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本年收入合计117.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0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饼状图)

  2017年,巴中市森林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本年支出合计11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8万元,占73.36%;项目支出31.19万元,占26.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巴中市森林公安局恩阳区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34.1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63万元,下降7.6%。(柱状图)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巴中市森林公安局恩阳区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63万元,下降7.6%。(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巴中市森林公安局恩阳区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104.19万元,占88.9%;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万元,占5.6%;医疗卫生支出2.43万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3.92万元,占3.4%。(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2.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2017年决算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2017年决算数为14.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2.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3.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6.53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巴中市森林公安局恩阳区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中市森林公安局恩阳区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勤俭节约,严格按预算数控制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2.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厉行节俭,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91.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占8.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67人,共计支出0.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8月29日巴州区警务协作联防工作,金额400元;2、11月9日区编办研究指导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机构编制事宜,460元;3、10月17日市林业局检查十九大安保维稳及执法改革工作,350元;4、6月29日市森林公安局督导检查上半年工作,300元;5、11月2日市林业局市级遴选考察工作,300元;6、市森林公安局指导专项案件办理,320元;7、11月3日行权平台上线加班,195元;8、11月2日行权平台建设加班,199元;9、8月25日执法办案加班,119元;10、禁种铲毒工作加班,400元;11、8月19日、7月1日扶贫工作加班,457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巴中市森林公安局恩阳区分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巴中市森林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6万元,比2016年增加1.36万元,增长10.7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巴中市森林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巴中市森林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31.1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


  • 1 森林公安17年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