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9-10-28 17:01信息来源:三河场镇 浏览量: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理论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助手作用、提供信息作用、协调组织作用,为党委、政府献计献策。

3、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承办、催办、传阅、清退、立卷归档等工作。

4、保守秘密,认真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安排,负责记录、整理和保存各种会议资料。

5、协调领导与领导、领导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信息。

6、认真做好食堂、车辆、考勤等后勤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镇域经济持续增长。预计2018年我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591.5万元,同比增长10.5%,全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9379.7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76.5元,同比增长10.05%。

2、脱贫攻坚有序推进。全面完成62户190人减贫人口的初验工作,王槐村和莲花寺村整村退出,完成2018年脱贫攻坚总体规划、预脱贫户脱贫规划和已脱贫户巩固提升规划,细化落实到村到户,确保预脱贫户稳定脱贫,已脱贫户巩固提升;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安全饮水、电力设施、公建项目已全面完成;完成了国家子系统、省六有系统、智慧巴中系统信息比对工作;积极开展了脱贫光荣户评选、雨露计划申报等工作;采用“1+6”(包村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主任、文书、帮扶人)的责任模式,有力提升了脱贫工作成效及群众社会满意度。

3、产业发展成效明显。按照区委“优质粮油、品质果蔬、特色养殖”的总体部署,截至目前,我镇实现栽植芦笋800亩,毛条1000亩,优质水稻500亩,川明参出产2500亩,种植桃树、李树2000余株,翠红李300亩,猕猴桃150亩,优质蔬菜园100亩,稻田养鱼50亩,生猪预计出栏12000余头,家禽68000余只,肉羊出栏2100余只,肉牛预计出栏1000余头,开展芦笋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猕猴桃栽植等技术培训6期300余人,实行农技专业人员分片包村,通过理论讲解、实际操作、现场演示等方式,全面提高种养户的技能技术;组织召开了返乡人士回乡创业座谈会;完成了青山村猕猴桃产业路、王观村芦笋产业路、莲花寺至寨子村芦笋产业路共计15余公里。

4、基础建设梯次推进。全面完成天池村、莲花寺村、寨子村、花台村、王观村、毛家村、王槐村连片开发环线路拓宽硬化工程;寨子村3、5、7社4.1公里道路拓宽硬化工程及柏桠村1社3.34公里拓宽硬化工程本月将全面完工;老农机站至中学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财评,正挂网公示;场镇亮化工程、公厕、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完成方案设计预算,正在财评审计;莲花寺村、青山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已开工建设;场镇污水处理厂已启动建设,正在进行多断面路面开挖;场镇自来水厂扩建工程已完成前期踏勘设计工作,待金马公司进场实施;完成山坪塘整治3口,新建蓄水池4口,新增及改善灌面100亩,整治维修渠道3.2公里;完成王槐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设计,安装饮用水源隔离网2.1公里,设立警示标识6处;完成一级保护区1.5公里截污渠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119口病险山坪塘整治方案编制工作;千丘村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已完工,待区环保分局进行验收。

5、民生事业有声有色。完成全镇困难群众“暖冬扶困”工作,并为困难群众发放了生活救助物资;完成城乡低保年审复核工作;完成农村宅基地及农房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我镇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参保189人,占目标任务的137%,续保完成2351人,占目标任务的127%,财政扶贫代缴建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75人,超额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2018年度医保基金征收13826人,征收金额达248万余元,其中扶贫代缴36万余元,参保率达96%;运用流动宣传车,围绕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秸秆禁烧、河长制、安全生产等主题,定期开展流动宣传,干群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完成春秋两季防疫注射及检疫工作,常态开展廋肉精、非洲猪瘟病疫排查工作,我镇全年无重大疫病及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

6、文化事业节节攀升。完成王槐村、莲花寺村文化阵地建设项目;完成广播室、农家书屋、阅报栏、公益电影放映点标准点位建设8个,看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157场次、坝坝舞500余场次;实现地面卫星直播接收器及“村村响”广播器的日常维护全覆盖;选送2套节目积极参加“金汇杯”舞动文明*清润恩阳大赛;开展“夏日清凉,助推乡村振兴”大型文艺活动;完成场镇文化办公场所的建修工程;对现有15个文物保护确定了管理人员,签订了文物保护安全责任书。

7、安全生产落地落实。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辖区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治,并按照“一岗双责,辖区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重点对道路交通安全、建筑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森林防火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的监督检查,并制定了整改措施,逐层落实了责任制度,确保隐患销号闭环;分季度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地质灾害防治及防汛减灾等专题会,并严格落实了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地质灾害监测制度;全镇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落实地灾防范预案,加大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及整治;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演练,确保加强对三三河、三渔河、三磊石等河流段、塘库堰、地质灾害滑坡点的预警监测和隐患排查整改。

8、党风政风焕然一新。成立党风政风监督中心,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实行定期督办督查,进一步绷紧纪律高压线,广大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及干部作风整顿会议,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与政府其他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村居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大力开展“中梗阻”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出脱贫攻坚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使问责规范化、常态化、程序化,真正发挥出应有的效益;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通过内部监督,建立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考评制度,通过群众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施“阳光操作”,为群众监督提供前提条件。

二、机构设置

三河场镇下属二级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

纳入三河场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人民政府、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社保所、民政办、计生办、建管站、农综站、畜牧站、林业站、水管站、三河场镇卫生院、三河场镇中心小学、三河场镇初级中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7384.8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48.2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58.1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609.65万元,增长27.87%。主要变动原因是随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财政拨款收入持续增加并持续增加对教育、社会保障、城乡社区、节能环保等各服务领域的财政投入。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384.81万元(包括上年结转结余4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25.57万元,占99.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万元,占0.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384.81万元(包括年末结转结余15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3.38万元,占35.61%;项目支出4653.27万元,占64.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84.8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609.65万元,增长27.87%。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财政拨款收入持续增加并持续增加对教育、社会保障、城乡社区、节能环保等各服务领域的财政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6.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08.76万元,增长26.39%。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财政拨款收入持续增加并持续增加对教育、社会保障、城乡社区、节能环保等各服务领域的财政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6.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71万元,占4.77%;教育支出1080.30万元,占14.9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04万元,占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8.02万元,占16.3%;医疗卫生支出455.67万元,占6.31%;节能环保支出4.57万元,占0.06%;城乡社区支出820.18万元,占11.35%;农林水支出1661.85万元,占23%;交通运输支出1510.00万元,占20.89%;金融支出4.5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123.43万元,占1.71%;其他支出7.41万元,占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226.68,完成预算98.5%。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1.27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监督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经办单位未在当年度完成账务核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为94.5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经办单位未在当年度完成账务核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支出决算数为14.7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数为4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5.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经办单位未在当年度完成账务核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支出决算数为7.2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为6.6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支出决算数为26.2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6.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经办单位未在当年度完成账务核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经办单位未在当年度完成账务核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为16.8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为7.4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为17.3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为94.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2.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完成预算100%;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支出决算为547.48万元,完成预算100%;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支出决算为368.2万元,完成预算100%;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支出决算为145.67万元,完成预算100%;教育支出-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文化活动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群众文化支出决算数为7.75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决算数为9.38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决算数为3.31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数为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20.1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54.06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支出决算为9.5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决算为151.0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支出决算为17.56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支出决算为23.5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支出决算为12.02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决算为24.99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决算为17.8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决算为276.52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决算为10.12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决算为14.63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决算为389.9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96.5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支出决算为64.18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决算为53.08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决算为6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决算为53.89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决算为51.78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8.09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5.73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决算为75.85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决算为42.56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24.39万元,完成预算100%。

6. 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经办单位未在当年度完成账务核销;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支出决算为8.47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88.28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决算为637.69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经办单位未在当年度完成账务核销;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决算为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8. 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38.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农业- 病虫害控制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农业-防灾救灾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决算为2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事业机构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林业- 森林培育支出决算为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技术推广支出决算为13.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人畜饮水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扶贫-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决算为368.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扶贫-生产发展支出决算为368.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扶贫-社会发展支出决算为53.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扶贫-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决算为80.04万元,完成预算82.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经办单位未在当年度完成账务核销;农林水支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支出决算为126.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决算为23.33万元,完成预算38.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经办单位未在当年度完成账务核销;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决算为162.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经办单位未在当年度完成账务核销;

9.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 公路建设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 公路养护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经办单位未在当年度完成账务核销;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交通运输支出-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金融支出-金融发展支出-其他金融发展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决算为91万元,完成预算10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32.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决算为7.41万元,完成预算71.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经办单位未在当年度完成账务核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3.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64.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7.12万元、津贴补贴101.56万元、奖金4.07万元、绩效工资359.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4.7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21万元、医疗费4.68万元、住房公积金53.79万元、生活补助435.23万元、救济费528.11万元、医疗费补助14.57万元、助学金51.26万元、奖励金0.1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
  公用经费40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9.68万元、印刷费12.97万元、咨询费0.3万元、水费4.73万元、电费10.95万元、邮电费3.02万元、物业管理费16.23万元、差旅费79.24万元、维修(护)费17.16万元、会议费1.42万元、培训费7.26万元、公务接待费6.82万元、劳务费73.58万元、工会经费3.26万元、其他交通费1.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8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63万元,下降8.46%。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响应八项规定,倡导节约之风。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75批次,127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8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区级各主管部门到乡检查工作的伙食团用餐费。

4.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

5.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8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一是人员经费475.78万元,二是公用经费124.77万元,共计600.55万元。对其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并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对其质量、数量、时效、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满意度指标等进行绩效监控,以保障全乡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居的日常运转。

我镇按照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我镇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惠民补贴、民生救助、道路硬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项目绩效明显,并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肯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镇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自然灾害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村危房改造”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1.自然灾害救助项目全年预算数22.85万元,执行数为2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得本年内全镇因受自然灾害的农户获得救助,保障受灾户能快速恢复基本生活和日常生产。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全年预算数389.9万元,执行数为38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镇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并增加家庭收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全年预算数4.48万元,执行数为4.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管护规划的生态效益林,使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4.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数210万元,执行数为2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得全镇近3600户农户获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鼓励了农户种地的积极性,使农村农业健康发展。

5.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全年预算数91万元,执行数为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全镇60户农户的生产居住条件,使其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年度)

项目名称

自然灾害救助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2.85

执行数:

22.85

其中-财政拨款:

22.85

其中-财政拨款:

22.8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

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自然灾害救助

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直发到户

直发到户

效益指标

自然灾害救助

补贴22.85万元

补贴22.85万元

补贴22.85万元

满意度指标

自然灾害救助

群众满意

村(居)和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村(居)和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89.9

执行数:

389.9

其中-财政拨款:

389.9

其中-财政拨款:

389.9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

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保障参保居民年老后生活

足额补助

足额补助

效益指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补贴389.9万元

补贴389.9万元

补贴389.9万元

满意度指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群众满意

村(居)和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村(居)和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生态效益补偿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48

执行数:

4.48

其中-财政拨款:

4.48

其中-财政拨款:

4.4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

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生态效益补偿

保护林业资源

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补偿

生态环境改善,管护员补助4.48万元。

生态环境改善,管护员补助4.48万元。

生态环境改善,管护员补助4.48万元。

满意度指标

生态效益补偿

群众满意

村(居)和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村(居)和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目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10

执行数:

210

其中-财政拨款:

210

其中-财政拨款:

21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

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鼓励农户积极性,保障农村农业健康发展

直发到户

直发到户

效益指标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直发3600

直发3600

直发3600

满意度指标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群众满意

村(居)和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村(居)和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1

执行数:

91

其中-财政拨款:

91

其中-财政拨款:

91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

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农村危房改造

改善农户住房安全

按质、按量完成、直发到户

按质量验收、直发到户

效益指标

农村危房改造

改造60

直发到户,居民拥有安全住房

直发到户,居民拥有安全住房

满意度指标

农村危房改造

群众满意

村(居)和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村(居)和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我镇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三河场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三河场镇自行组织对自然灾害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三河场镇2018年自然灾害救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三河场镇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3,《三河场镇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4,《三河场镇2018年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5,《三河场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6。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三河场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万元,比2017年减少107.6万元,下降98.6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三河场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三河场镇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指统计、信息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指财政事务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指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指纪检、检查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指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群众文化: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群众艺术馆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指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指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抚恤-伤残抚恤:指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抚恤-义务兵优待: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抚恤-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抚恤-其他优抚支出:指上述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指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指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机构的运转支出;特困人员供养-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中医药-其他中医药支出:指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体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社会保险补助:指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退耕还林-退耕现金:指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农业-农村道路建设: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林业-林业事业机构: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林业-森林培育:指育苗、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林业-其他林业支出:指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水利-水利技术推广: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物: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扶贫-生产发展:指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扶贫-社会发展: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指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7.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指公路运输支出;车辆购置税支出-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18.金融支出-金融发展支出-其他金融发展支出:指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表

附件1

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三河场镇人民政府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辖13个预算单位,分别为: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社保所、民政办、计生办、建管站、农综站、畜牧站、林业站、水管站、三河场镇卫生院、三河场镇中心小学、三河场镇初级中学。

(二)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乡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并提供公共服务。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全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年末实有数126人,其中三河场镇政府及镇属单位45人,三河场镇中心小学42人,三河场镇初级中学30人,三河场镇卫生院9人。所辖1个居委会,1个社区,12个行政村,69个村(居)民小组。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7384.81万元(包括上年结转结余4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25.57万元,占99.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万元,占0.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6.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71万元,教育支出1080.3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8.0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55.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20.18万元,农林水支出1661.8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10.00万元,金融支出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43万元,其他支出7.4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各单位年初预算的编制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合理和科学进行编制,并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项目的使用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客观公正的评价其项目的可行性、规范性和长效性。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专项预算项目严格按照追加要求,及时分配到各单位、各村居,并按实施进度拨款,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目标设定在去年的基础上结合单位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整可行;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范;绩效目标的实施过程由镇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监控内容涵盖资金到位情况、使用进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由镇绩效评价小组领导实施,采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法,客观公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我镇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2、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1、强化支出预算管理,确保重点支出;

2、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附件2

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2018年自然灾害救助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检查财政支出项目的预期目标是否实现,项目是否可持续运行,衡量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掌握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镇组织了自评,对自然灾害救助项目进行了评价,详细报告如下。

2018年全镇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按规定及时向其给予资金和物资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其中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7.85万元,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万元,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4万元,共计22.85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了救灾口粮真正足额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正常有序地进行。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2018年我镇遭受了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农作物等经济作物损失较大,给部分群众带来了生产和生活的困难,为消除全镇区域内因灾害给困难群众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的不利影响,我镇特向上级民政局申请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其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管理

为保障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因灾害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手中,我镇严格执行救灾资金发放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纪律要求,建立责任制度,保证救灾款物合法合理使用,在救助过程中,严格遵循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按照“ 户申、村(社区)议、镇民政核、镇人民政府审批”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建立救助台账,发放灾民救助花名册,并主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户储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合法。

3、项目绩效

通过调查和走访,该项目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通过项目的实施,恢复了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保障了社会稳定。

三、存在主要问题

因镇财力有限,不能全面保障。

四、相关措施建议

望上级部门加大对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拨付力度。

附件3

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镇对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报告如下。

为保障全镇参保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2018年全镇居民养老保险补助389.9万元,缴费人数约3011人,领取人数约3562人,参保率达到95%。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区专户管理、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的基金管理模式,总体上达到了既定目标,政策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良好。通过对项目指标的认真评价,项目评价为优秀,群众满意率为95%以上。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的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养老保障,建立和完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城乡居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城乡居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城乡居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2、项目管理

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均已足额到位,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并严格按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资金审批程序及时发放参保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惠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3、项目绩效

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率达到95%,工作成效显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给广大人民群众带去了福音,最大限度惠及广大城乡居民,使其老有所养,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充分树立了政府良好的形象。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制度设计上有待进一步完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优惠政策有限,养老保障吸引力不大,首先是中青年的参保意愿不足,45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参保者较多,其他年龄段的人则只要有可能就倾向于不参保,即使参保也多选择最低档次即每年100元的缴费,有部分青壮年等待观望,等到了45周岁再来考虑是否参保、是否续保的问题。

2.政策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应该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多缴多得、多缴多受益的政策,向群众讲明白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实惠,积极引导他们早参保、多缴费、连续缴费,提高自己的保障水平,提高群众对制度的信任度,让广大城乡居民群众能充分了解这个惠民政策,营造一个有利于养老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相关措施建议

1、继续制定鼓励中青年城乡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的激励政策,建立缴费年限与基础养老待遇之间的动态激励机制。

2.继续加大城居保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和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宣传城居保制度和政策,如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包括城乡居民关心的参保范围、缴费档次、缴费年限以及养老金待遇计算等问题,确保每户一份,努力做到让城乡居民听得懂、能理解、易接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农村居民的认知度和自愿参保的积极性,促进参保完成任务率和实际参保率的增长。

附件4

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2018年生态效益补偿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镇组织了自评,对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进行了评价,详细报告如下。

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指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者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补助的专项资金。基金的补偿范围为国家林业局公布的重点公益林林地中的有林地,以及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疏林地、灌木林地、灌丛地。2004年中央政府将先期拿出20亿元人民币,对全国4亿亩的重点公益林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18年全镇生态效益补偿支出4.48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2018年打卡直发4.48万元,项目实施后,通过管护规划的生态效益林,使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群众满意度为95%以上,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农业局、区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2018年全乡农业生产支持保护补贴为4.48万元,由镇林业站提供花名册,镇财政所通过信用社打卡直发到人,使得相应的管护人员得到一定补助,林业资源得到有效管护。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管理

全相关村确定管护人员→镇林业站→镇→镇财政→农村信用社,通过信用社打卡直发直接汇款到各管护人员。严格执行相应标准,接受群众监督。资金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资金开支符合规定,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合规。

3、项目绩效

该项目实施后,增加了管护人员的补助收入,提高了林业资源的管护,使生态环境得到更好保护。

三、存在主要问题

因资金有限,管护人员较少,使得少部分生态效益林管护效果不佳。

四、相关措施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加大资金投入。

附件5

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2018年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镇组织了自评,对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目进行了评价,详细报告如下。

从201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生产支持保护补贴”。为了鼓励农户种地的积极性,使农村农业健康发展,2018年全镇近3600户获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计财政资金210万元,通过全区一卡通平台直发到户。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直接补贴农户约为3600户,项目实施后,增加了广大老百姓种粮收入,为确保我镇粮食稳定生产打下了基础,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群众满意度为95%以上,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农业局、区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2018年全乡农业生产支持保护补贴为210万元,由区财政局通过全区一卡通平台直发到户,一是增加农民群众的务农收入,二是减少了耕地常年抛荒等情况的发生,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管理

全镇农业生产支持保护补贴面积核实登记信息来源为村→镇农综站→镇→农业局→财政局→农村信用社,通过信用社“一卡通”直接汇款到各农户。严格执行补贴公示制度,由镇农综站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资金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资金开支符合规定,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合规。

3、项目绩效

该项目实施后,增加了广大老百姓种粮收入,提升了种粮大户的积极性,促使农村农业健康发展打下基础。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农户信息核实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信息核实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差错。

2、农村信用社要求农户更换新卡或农户储蓄卡丢失自行换卡后,未及时到乡农综站更改信息。

四、相关措施建议

1、强化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2、多渠道、多层面强化补贴政策宣传培训,确保补贴政策全面落到实处。

附件6

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镇组织了自评,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了评价,详细报告如下。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项目。2018年全乡危房改造户数为60户,共计财政补助资金91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截至目前,全镇2018年危房改造项目均已实施完成,资金发放通过一卡通平台进行统一打卡直发到户,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群众参与度高,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为帮助农村经济困难、住房危险的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及贫困残疾人等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我镇2018年向上级住建部门申报了60户农村危房改造户,由上级部门批准后农户自行实施,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管理

截至目前,资金已全部到位,项目实施已经完成,资金实行乡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在农户危房改造完成后,经镇危房改造领导组组织力量验收合格,补助资金直接通过“一卡通”直发到户,确保危房改造完成一户,资金兑现一户,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合法。全镇并建立了农村危房户的档案管理制度,根据资料类型进行分类,然后编制档案目录,最后装订成册,项目实施资料清晰、完整,对于危改对象的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制,并由镇进行整理、归档。

3、项目绩效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一是解决了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由于疾病、自然灾害及丧失劳力等各种原因致使困难群众住房危险,通过该项目实施,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受益农户不断增加。二是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村住房质量。农村危房改造拉动了建筑、装饰材料及家具家电等市场需求,拓展了农村就业渠道,带动了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及交通运输等行业就业,促进了农民增收。三是密切了党与群众关系。农村危房改造涉及面广,受惠群众多,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民生工程、是实现中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的重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取得了实效,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群众满意度高。

三、存在主要问题

2018年危旧房改造完成60户,但全镇仍然存在部分困难群众拥有不安全住房,危改任务仍较坚巨。

四、相关措施建议

望上级部门在下达和补助资金方面给予倾斜。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 1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汇总).XLS
  • 1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财政所.XLS
  • 1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初级中学.XLS
  • 1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畜牧兽医站.XLS
  • 1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会计核算中心.XLS
  • 1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计划生育服务站.XLS
  • 1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建设管理站.XLS
  • 1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XLS
  • 1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林业站.XLS
  • 1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民政服务中心.XLS
  • 1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农业综合服务站.XLS
  • 1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人民政府.XLS
  • 1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水务管理站.XLS
  • 1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卫生院.XLS
  • 1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三河场镇中心小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