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2018年决算公开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9-10-28 17:42信息来源:明阳镇 浏览量: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持续抓好产业发展。我镇在龚家梁村规范化建设芦笋育苗基地1个,分别在林家庙村、石梁子村建育苗点位1个;在龚家梁村、林家庙村、石梁子村、五郎庙村、新寺村规范新植芦笋300亩。同时指导相关村(居)组建芦笋种植专业合作社,充分吸纳贫困户参与,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芦笋产业有人种、管得好、出成效。

  2. 大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我镇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事业的发展,大力推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3.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我镇以“念兹在兹、唯此为大”的精神持续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力量不减、队伍不散,努力构建“人人关注扶贫、人人参与扶贫”大扶贫格局,努力整改思想认识、项目推进、产业扶贫、驻村帮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上级检验、群众检验和历史检验。

  4. 全面推进城镇统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川师大四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西互通连接线、外环线、恩阳机场等重点项目征拆工作保障了各个项目的正常建设,为恩阳新城的快速崛起奠定坚实的基础。成立了“三违”监管办公室,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监管“网格”,坚持全天候巡查。扎实开展明阳段河流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加强狮儿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严禁秸秆焚烧,彻底整治扬尘污染,提升全民环保意识。

  二、机构设置

  明阳镇共有预算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

  纳入明阳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人民政府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财政所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会计核算中心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中心小学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初级中心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民政服务中心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卫生院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建设管理站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畜牧兽医站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林业站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水务管理站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文化广播电视站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计划生育协会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明阳镇本年收入合计8,895.0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717.17万元,下降3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2018年明阳镇本年支出合计8,732.3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总计各减少6021.11万元,下降4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8,89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85.08万元,占 99.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占0.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8,73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1.97万元,占37.81%;项目支出5,430.36万元,占62.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895.0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717.17万元,下降3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2018年明阳镇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732.3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总计各减少6021.11万元,下降4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2.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021.11万元,下降4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2.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5.12万元,占4.75%;教育支出(类)1,334.04万元,占15.2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6.35万元,占本年支出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88.23万元,占本年支出1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79.54万元,占本年支出6.64%;节能环保支出(类)207.1万元,占本年支出2.37%;城镇社区支出(类)805.71万元,占本年支出9.23%;农林水支出(类)1895.53万元,占本年支出21.71%;交通运输支出(类)1817.1万元,占本年支出20.8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123万元,占本年支出1.41%;金融支出(类)4.5万元,占本年支出0.05%;住房保障支出(类)118.7万元,占本年支出1.36%。其他支出(类)7.41万元,占本年支出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732.33,完成预算98.2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621.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20.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0万元,预算数为1.71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为年终追加预算,还未报账。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00.4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专项工作经费,结转下年还未报账。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7.77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23.9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22.36万元,完成预算88.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专项工作经费,结转下年还未报账。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0万元,预算数3.26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专项工作经费,结转下年还未报账。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7.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3.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6.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29.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334.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8年决算数为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8年决算数为663.36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8年决算数为42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34.12万元,完成预算100%。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36.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决算数为14.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4.3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388.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8年决算数19.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3.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71.6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8年决算数为10.5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34.5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18年决算数为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8年决算数为9.7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8年决算数为32.39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8.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18年决算数为3.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4.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8.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96.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0.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4.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43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98.4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579.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7.8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镇镇卫生院(项):2018年决算数为97.2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8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89.4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34.2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7.7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11.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2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98.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镇医疗救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5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07.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18年决算数为2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7.1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镇社区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805.71万元,完成预算95.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村(社区)专项工作经费,结转下年还未报账。具体情况如下:

  (1)城镇社区支出(类)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8年决算数为18.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镇社区支出(类)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镇社区管理事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95.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镇社区支出(类)城镇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镇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8年决算数为20.37万元,完成预算38.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村(社区)专项工作经费,结转下年还未报账。

  (4)城镇社区支出(类)城镇社区公共设施(款)城镇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511.79万元,完成预算9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质保金还未报账。

  (5)城镇社区支出(类)城镇社区环境卫生(款)城镇社区环境卫生(项):2017年决算数为0万元,预算数为2.56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行政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资金,还未报账。

  (5)城镇社区支出(类)其他城镇社区支出(款)其他城镇社区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59.5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895.54万元,完成预算97.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村(社区)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等,结转下年还未报账。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4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8年决算数为4.7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8年决算数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8年决算数为1.4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70.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8年决算数为1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8年决算数为14.4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8年决算数为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产业化(项):2018年决算数为27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防灾减灾(项):2018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8年决算数为1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18年决算数为7.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8年决算数为304.9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18年决算数为388.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2018年决算数为76.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2018年决算数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9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2018年决算数为6.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产业化发展(项):2018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56.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5.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18年决算数为22.17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0万元,预算数3.0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项目工作经费,还未报账。

  9.交通运输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817.1万元,完成预算98.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公路养护资金结转下年还未报账。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18年决算数为0万元,预算数3.0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公路养护资金结转下年还未报账。

  (2)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81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2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2018年决算数为4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应急救援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金融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7881.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18年决算数为7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4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7.4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1.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4.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5.48万元、津贴补贴122.47万元、奖金5.65万元、伙食补助费9.79万元、绩效工资377.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8.9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9.95万元、医疗费5.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72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245.13万元、生活补助201.09万元、奖励金0.12万元、救济费415.10万元、医疗费补助193.1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34.44万元。

  公用经费318.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3.02万元、印刷费8.13万元、咨询费1.20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4.07万元、电费11.58万元、邮电费2.77万元、物业管理费5.51万元、差旅费69.08万元、维修(护)费4.61万元、会议费2.24万元、培训费9.08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专用材料费0.40万元、劳务费15.20万元、工会经费6.09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6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6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42万元,下降14.38%。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3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各级各单位指导检查工作,接待其他来我镇参观考察等发生的费用。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各单位指导检查工作,接待其他来我镇参观考察等发生的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得分情况为:基础工作管理20分,绩效目标管理16分,绩效运行监控35分,绩效评价实施11分,评价结果应用17分,总绩效为99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各项目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群众满意度较好,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费”“农村危房改造”“创建文明城市”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支持了贫困户勇于贷款发展产业的信心,保障了贫困户发展产业无资金、怕贷款的后顾之忧。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贫困户不了解政策,没有资金发展产业但有不敢贷款。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政策宣传,鼓励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致富。

  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7万元,执行数为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我镇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危旧房均得到改造,保障了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住房安全,在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力度不够,部分贫困户改造自己承担部分过大,因此选择放弃。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资金补助金额,减轻老百姓个人承担资金。

  3.“三违拆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3万元,执行数为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成立了“三违”监管办公室,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监管“网格”,坚持全天候巡查。先后组织了6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三违”专项行动,出动干部职工500余人次,车辆200余台次,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70余处近15000平方米,填埋抢挖鱼塘100余口。

  4.“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75万元,执行数为35.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得到改善,生活更加殷实,更加幸福,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国家加大对残疾人的补贴力度。

  5.“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文明城市建设步伐,宣传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保护理念,提高了居民文明意识与环保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缺乏有力的措施。下一步改进措施:逐步探索,逐步制动相关的措施,让守文明、爱环保的意识深入人心。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费”“农村危房改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费” “三违拆除工作经费”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开展了绩效评价,《2018年明阳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明阳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万元,比2017年减少191.97万元,下降97.7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明阳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及办公家具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明阳镇无共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监督:指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指统计、信息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指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应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指纪检、检查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指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除上述科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群众文化: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群众艺术馆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与传媒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抚恤-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指上述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指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指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机构的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镇镇卫生院:指用于镇镇卫生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救助-城镇医疗救助:指财政用于城镇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体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指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15.城镇社区支出-城镇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的支出;

  城镇社区支出-城镇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城镇社区支出-城镇社区规划与管理-城镇社区规划与管理:指城镇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镇社区支出-城镇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镇社区公共设施: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镇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镇社区支出-城镇社区环境卫生-城镇社区环境卫生:指城镇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镇社区支出-其他城镇社区支出-其他城镇社区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镇社区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病虫害控制: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要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防灾救灾: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放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事业机构: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培育:指育苗、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产业化:反映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防灾减灾:指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技术推广: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人畜饮水: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镇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扶贫-生产发展:指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扶贫-社会发展: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扶贫-社会发展: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扶贫-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产业化发展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村保险保费补贴:指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指除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7.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指公路运输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车辆购置税支出-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指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18.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支出:指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19.金融支出-金融发展支出-其他金融发展支出:指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明阳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明阳镇辖8个村、8个社区,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辖15个预算单位,分别为:明阳镇人民政府,明阳镇财政所,明阳镇会计核算中心,明阳镇统计站,明阳镇中心小学,明阳镇初级中学,明阳镇文化站,明阳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明阳镇民政服务所,明阳镇卫生院,明阳镇建管站,明阳镇农综站,明阳镇畜牧兽医站,明阳镇林业站,明阳镇水管站。

  (二)机构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和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年末实有人数204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19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132人,其中:明阳镇中心小学57人,明阳镇初级中学32人,明阳镇卫生院14人,政府及镇属单位4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收入合计8,89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85.08万元,占 99.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占0.1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8,732.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5.12万元,占4.75%;教育支出(类)1,334.04万元,占15.2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6.35万元,占本年支出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88.23万元,占本年支出1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79.54万元,占本年支出6.64%;节能环保支出(类)207.1万元,占本年支出2.37%;城镇社区支出(类)805.71万元,占本年支出9.23%;农林水支出(类)1895.53万元,占本年支出21.71%;交通运输支出(类)1817.1万元,占本年支出20.8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123万元,占本年支出1.41%;金融支出(类)4.5万元,占本年支出0.05%;住房保障支出(类)118.7万元,占本年支出1.36%。其他支出(类)7.41万元,占本年支出0.08%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为保障下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村(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保障镇在职204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保障全镇8个行政村,8个社区正常办公运转需求,保障村(居)干部基本报酬不低于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村级(居)组织办公经费不低于3万元/村的政策要求,保障包括村(居)基层组织活动及公共服务运行正常开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为村(居)居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等支出。2018年全镇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657.7万元,全年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预算编制准确,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镇严格按照预算口径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符合全区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合理性、完整性。为加强我镇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我镇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部门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评价考核打分,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及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

  (三)结果应用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2017年我镇政府性债务管理取得较突出成效,一是镇人民政府做到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做到量入为出,坚持不举债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从源头上杜绝新债的发生。

  2、政策采购实施计划:2017年镇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全部通过“恩阳区政府采购项目系统”进行,全面规范了我镇的采购行为,加强了政府采购的管理。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18年我镇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5万元,决算数2.5万元,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数较去年减少0.42万元,减少16.8%,无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公务接待费的情况。

  4、资产管理情况: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镇设立了专职专岗管理政府性资产,并明确了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力求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统筹,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在资产的日常管理方面,将单位国有资产层次化、集中化管理,政府性资产全部资产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加大了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了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提升了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2018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得出测算,本单位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情况为:基础工作管理20分,绩效目标管理16分,绩效运行监控35分,绩效评价实施11分,评价结果应用17分,总绩效为99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合理性、全面性有待提高。

  2、部门资产管理不够细化,以前年度报废资产未及时清理。

  3、部门预算采购不够合理,有待提高。

  4、绩效问责制度建立不够健全。

  (三)改进建议。

  1、深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合理性、科学性。建议预算编制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比上年决算数据,结合当年物价水平,合理编制。把握好预算这一核心环节,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权威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

  2、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率。我乡已将国有资产全部纳入资产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但重购轻管、资产未经审批报废等现象还是普遍存在。我乡将制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起财产定期盘点制度,新增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并设置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实物卡片,对资产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和定期核查盘点。

  3、强化预算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执行率。我乡将在以后的采购管理中,当年年末做好下年采购预算申报,并在执行中,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办法进行申报、采购、公示等。

  4、完善绩效问责制度,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我乡在以后的绩效管理中,会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并深化分析各项绩效评分指标,对于绩效目标实施的薄弱环节,进行加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绩效问责,发挥绩效管理长效机制的作用。

  附件2

  2018年明阳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明阳镇2018年决算项目支出总计5430.36万元,涉及项目52个,本次选取5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是:支持困难群众及企业勇于贷款发展产业的信心,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无资金、怕贷款的后顾之忧。

  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

  3、“三违拆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是:对全镇范围内违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创建文明安全社区。

  4、“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绩效目标是: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改善其生活质量,保障其生存发展权益。

  5、“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是:促进了文明城市建设步伐,提高了居民文明意识与环保意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村、社区居民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四)评价指标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2019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以项目决策(科学决策、绩效目标)、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绩效(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效益情况、受益群体满意度)作为评价指标。

  (五)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共计250.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工作经费”项目预算资金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持贫困户贷款,财政贴息。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预算数77万元,执行数为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我镇46户C级危房与4户D级危房改造。

  “三违拆除工作经费”项目预算数53万元,执行数为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填埋抢挖鱼塘等工作产业的费用。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预算数35.75万元,执行数为35.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63人15.65万元,发放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70人次6.72万元,发放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223人次13.38万元。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费” 项目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建设精神文明文化舞台1个、文化院坝1个。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明阳镇项目建设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所按工程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2019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为“优秀”。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各项目都为区财政直接下达的专项资金,必要可行,各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2、项目管理

  1.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追加单进行分配,及时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严格管理,遵循制度。在项目管理上,明阳镇政府成立了财政项目支出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菊华 镇党委书记

  易柏华 镇长

  副组长:廖开雷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俊华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 茗 副镇长

  文 腾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全体镇干部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党政办主任董琼芝担任。项目资金监管实施上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在资金拨付上,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制度等财经法规制度,资金拨付坚持按项目计划、工程进度和质量分阶段验收拨款,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

  3、项目绩效

  镇实施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群众满意度较好,具体情况如下:

  1. “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支持了贫困户勇于贷款发展产业的信心,保障了贫困户发展产业无资金、怕贷款的后顾之忧。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贫困户不了解政策,没有资金发展产业但有不敢贷款。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政策宣传,鼓励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致富。

  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7万元,执行数为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我镇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危旧房均得到改造,保障了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住房安全,在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力度不够,部分贫困户改造自己承担部分过大,因此选择放弃。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资金补助金额,减轻老百姓个人承担资金。

  3、“三违拆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3万元,执行数为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成立了“三违”监管办公室,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监管“网格”,坚持全天候巡查。先后组织了6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三违”专项行动,出动干部职工500余人次,车辆200余台次,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70余处近15000平方米,填埋抢挖鱼塘100余口。

  4、“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75万元,执行数为35.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得到改善,生活更加殷实,更加幸福,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国家加大对残疾人的补贴力度。

  5、“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文明城市建设步伐,宣传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保护理念,提高了居民文明意识与环保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缺乏有力的措施。下一步改进措施:逐步探索,逐步制动相关的措施,让守文明、爱环保的意识深入人心。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未建立项目资金定期报告制度,项目管理部门未将资金的分配、使用、完成情况定期报告镇党委政府。二是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资金需求还很大,年初未预算项目经费,所有项目资金都是年中追加的,支出保障比较困难,影响了乡镇正常运转。三是重建设,轻管理,项目的养护管理制度还待进一步完善。四是项目建设申报和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项目资料还需进一步完善。

  五、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建立项目资金管理报告责任制,项目管理部门定期报告项目资金的申报、分配、使用及绩效等情况,确保项目资金在使用的过程中受到全方位的监督。

  二是将基础项目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在保障基本项目支出后,将乡村基础设施和场镇街道维护、环境卫生整治、防灾应急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经费等项目统筹纳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对乡镇农业投入、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事关乡镇发展和稳定的事项,按照管理人口和地域、工作难易程度予以专项补助,安排固定工作经费。

  三是加强项目绩效评价考核力度。将各乡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日常管护将纳入年度乡镇财政目标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乡镇编制部门预算时的依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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