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舞凤乡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8-03-02 15:21信息来源:舞凤乡 浏览量: 【字体:  

巴中市恩阳区舞凤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恩阳区舞凤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2月10日通过《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18〕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舞凤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1)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执政。(2)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3)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等。

(二)舞凤乡人民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是:(1)不断加强经济建设,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生产总值稳步增加。(2)招商引资新突破,立足实际,结合地理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引导在外成功人士和企业回乡创业。(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学习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区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乡村两级党组织建设水平。(4)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水平。(5)不断优化公共服务,统筹推进社会事业。(6)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全力加快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条件和群众性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巩固已脱贫贫困村的发展成效。

二、部门概况

舞凤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舞凤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4602121元,比2017年增加80403元,增加1.778%,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中财政拨款和财政补助人员标准提高,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02121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602121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8332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50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185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9162元,城乡社区支出163020元,农林水支出1653917元,住房保障支出205998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舞凤乡人民政府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4602121元,用于保障舞凤乡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833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507元。主要用于文广站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185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916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163020元。主要用于村(居)委会和支部委员会干部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

(六)农林水支出1653917元。主要用于农业、畜牧、林业、水利机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等。

(七)住房保障支出205998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

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40500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6.68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因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以及其他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元。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七、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 1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舞凤乡.xls
  • 1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舞凤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