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玉井乡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8-03-02 11:28信息来源:玉井乡 浏览量: 【字体:  

  恩阳区玉井乡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2月10日通过《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18〕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是:发挥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基层建设职能。

  (二)2018年重点工作是:1、做好精准扶贫和1个贫困村脱贫摘帽工作,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摘帽;2、大力发展芦笋、猕猴桃、核桃及其他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3、实施场镇棚户区改造,壮大场镇功能;4、打造红军文化,发展生态旅游 。

  二、部门概况

  玉井乡有预算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5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玉井乡收入预算总额为4843402元(不含教育、卫生,下同),比2017年增加105104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总额的增加,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4791174元,上级补助收入52228元。相应安排预算支出4843402元(不含教育、卫生,下同),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9577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104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71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6313元,城乡社区支出268409,农林水支出1643477元,住房保障支出227862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玉井乡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4791174元,比2017比2017年增加104489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标,职工工资总额的增加。

  玉井乡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相关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791174元,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本年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2963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7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管理所、民政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 )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69495元。用于文化宣传教育与发挥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作用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3011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27862元。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其他资金1897143元主要是用于农业事业发展,技术指导、对村(居)党支部活动补助及干部报酬等。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84000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8.94%,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招商引资、脱贫攻坚、上级业务指导、产业推进发展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 1 2018年玉井乡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