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8-03-02 16:56信息来源:区扶贫开发局 浏览量: 【字体:  

  恩阳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2月10日通过《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18〕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特殊类型区扶贫等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区外机构或组织在区内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3、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4、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5、制订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区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6、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7、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8、承担市扶贫移民局、区委区政府、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9、承办市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恩阳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8年重点工作是:一、扶贫工作。聚焦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攻坚拔寨,实施“五大工程”。一是实施持续攻坚工程,如期实现22个贫困村退出、5383个贫困人口脱贫;二是实施巩固提升工程,对已脱贫退出的91个贫困村、19716户72177人,常态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对标补短,严防反弹反贫,同时,加大对非贫困村投入力度,补齐有脱贫任务的307个非贫困村发展短板;三是实施产业兴旺工程,坚持“一村一品、一户一业;四是实施群众满意工程;五是实施扶智扶志工程。二、移民工作。按照恩阳区2018年黄石盘水库移民安置计划,组织实施好移民安置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恩阳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恩阳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281155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50942元,上级补助收入30213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81155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80881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74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551元,住房保障支出139047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恩阳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扶贫移民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041155元,用于保障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40000元,用于保障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及脱贫攻坚指挥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1808811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等人员支出125859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213元,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100000元,扶贫项目及精准中心工作经费100000元,农村实用技术及劳务扶贫培训工作经费10000元,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经费30000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746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预算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551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39047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8年财政采购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购买一台打字复印一体机一台设施购买。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90000元,与2017年预算无增减。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央省市相关部门来恩阳专题调研、检查指导、考核验收,其他县(区)来恩阳考察学习等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增减。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扶贫移民政策宣传等工作。

  七、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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