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9-06-18 17:19信息来源: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量: 【字体:  

恩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2月10日通过《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18〕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子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巴中市恩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促进我区工业经济发展、信息化建设和无线电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区工业结构调整,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服务业发展,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

(二)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期、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区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核、上报、备案和监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区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申报并监督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七)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区级工业发展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组织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申报工作。

(九)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区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对全区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区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区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引进外资及兼并重组。

(十四)参与拟定有关食品工业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参与编制全区食品工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食品工业产品质量管理、监督工作,承办行业检查评比和名特食品的初审推荐工作;参与食品行业质量、标准管理人员的培训、资质确认,指导和帮助食品工业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环境质量管理合格认证;参与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的有关工作;参与食品类驰名商标和食品产品原产地初审工作。

(十五)承担区政府公布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初审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概况

1. 恩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属一级行政单位,下设中小企业服务促进中心事业单位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教科、财务科)

(二)综合科(企业科)

(三)技术改造创新科

(四)信访和群众工作科(安全科)

(五)经济运行科(行政审批科)

(六)信息化科(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七)产业园区科

2.人员情况

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2人,控工1人,退休人员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经信局本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304993元,比2017年增加142610元,增加6%,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事业人员1人及职工正常新级工资调资。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304993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04993元,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20543 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7430 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563 元,住房保障支出 142457 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经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2304993元,比2017年增加142610元,增加6%,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事业人员1人及职工正常新级工资调资。

经信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中小企业服务促进中心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064993 元,用于保障经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40000元,用于保障经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20543 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中小企业服务促进中心为企业培育及发展提供信息、培训等服务工作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430 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563 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42457 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44000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2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区日常目标工作检查接待及招商任务实施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元,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无线电、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监察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长4.1 %,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共有应急保障用车1辆价值17.98万元。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买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215万元;对2018年预算安排的1个项目完整地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4万元。

八、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 1 恩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