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10-20 14:53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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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10月2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起草全区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负责精减退职职工和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

4.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区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区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保障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7.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拟订全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9.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0.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1.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来,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兜底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思路,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紧扣年度目标任务,着力重点工作,强力推进,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1.党风政风持续加强。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成员签订《4+X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扩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保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各项规定,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敛财”问题、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的专项整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政系统人事、政策、资金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坚持抓细抓小、常抓不懈。四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五是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扎实开展牵头事项整改落实;六是对全区86个社会组织党支部进行了全面清理摸底,查出软弱涣散党组织2个,并跟踪督导,限期整改,截止10月底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提升。一是为全区8121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1772.87万元;二是为44049名一、二级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51.561万元;三是为40429名低保对象中的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63.861万元;四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11308户29177人发放生活保障金3450.72万元,整家兜底553户1166人发放生活保障金362.769万元;五是为全区特困人员2359人发放供养金1055.688万元;六是为低保对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群体2786人发放临时救助金499万元;七是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补助金、孤儿生活保障金180万元。目前,已完成到户资金投入累计7936.469万元。

3.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扎实开展。一是印发了恩阳区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清单、台账,层层压实责任,按时间节点、治理重点有序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二是推行按户施保和按人保障相结合的变更审批,使全区城乡低保户均保障达2.46人。改分档救助为补差救助,确保兜得起、兜得住;三是根据调整后的保障对象和人口,重新建立业务数据台帐,及时录入全国低保信息系统。

4.民生项目有序推进。一是进一步改善农村养老条件,补齐农村养老短板,2019年适老化改造涵盖3个乡镇(玉山镇、花丛镇、九镇乡)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床位270张;二是居家养老服务线上呼叫平台和线下“五助”(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服务平台均已投入使用,提前完成全区8900人的居家养老入户服务年度目标任务。

5.基层治理取得新突破。一是建立“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社会化社区工作运转机制”,着力基层治理改革,积极推进在村(居)设立便民服务站,将服务资源下沉,不断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工作质效,截至目前,全区已成功设立并有效运行了443个便民服务站(点)。二是重点打造兴隆镇凤凰庙村、上八庙镇窑垭村等2个社区服务点和登科街道苟观寺村16个农村示范性社区建设,新建登科街道白玉社区、文治街道文治社区等2个三星级标准化城镇社区。

6.社会事务整体推进。一是完成了苟观寺村、团包垭村、五台山村和凤凰嘴村等4个村的区划调整勘界测定并报省民政厅审核;二是持续推动殡葬改革;三是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已整改1例;四是清理整治“大”“洋”“重”“怪”不规范地名6处,规范管理措施,建立了地名命名、更名、注销和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防止随意命名更名,从源头上遏制了新的不规范地名产生,切实保护好地名文化;五是按照省市区乡镇行政改革工作要求,全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全面依法有序推进,恩阳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申报资料已报市审定通过;六是完成了地名国家志2-8部分编撰;七是开展恩阳区殡葬综合深化改革,积极宣传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转变传统丧葬陋习。

二、机构设置

恩阳区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恩阳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恩阳区陵园管理所

2.恩阳区婚姻登记处

3.恩阳区婚姻事务所

4.恩阳区儿童福利院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706.2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96.86万元,下降55.95%。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19年度因机构改革原因人员划转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二是年度项目安排较上年度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70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4.22万元,占75.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万元,占24.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70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72万元,占67.78%;项目支出227.5万元,占32.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6.2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96.86万元,下降55.95%。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19年度因机构改革原因人员划转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二是年度项目安排较上年度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6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79.86万元,下降34.38%。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度因机构改革原因人员划转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2.61万元,占86.59%;卫生健康支出25.54万元,占4.78%;农林水支出14.5万元,占2.72%;住房保障支出31.57万元,占5.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34.22,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3.79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46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46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5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8.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4.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8.21万元、津贴补贴46.29万元、奖金5.56万元、伙食补助费14.75万元、绩效工资70.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9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6万元、住房公积金31.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72万元、生活补助5.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7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64.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50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7.4万元、差旅费8.4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5.3万元、工会经费0.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1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万元,占5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万元,占44.92%。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均为0万元,无增长下降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8万元,下降10.9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社会救助、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4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58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脱贫攻坚、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涉农资金检查、民生工程项目检查等领域的公务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7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恩阳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0万元,比2018年增加9.75万元,增长17.87%。主要原因是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及边界勘定经费及基层治理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恩阳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物资采购、养老院办公家具、供热设备采购及敬老院适老化改造(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恩阳区民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情况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达到预期效果。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管理经费”、“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保障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2)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管理经费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8万元

执行数:

2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8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年度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工作

执行率100%

执行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达标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及时率

及时发放

及时发放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财政预算

28万元

28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合理合规使用专项资金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社会管理质量

85%

94%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90%

93%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经费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3万元

执行数:

1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3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年度工作任务

执行率100%

执行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达标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及时率

及时发放

及时发放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财政预算

8

8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合理合规使用专项资金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社会管理质量

90%

96%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90%

9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管理经费项目、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管理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和《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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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恩财监绩〔2020〕7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我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合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内设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安全和信访股、人事股)、规划财务股(项目办)、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儿童保障股)、福利和慈善股、养老服务股。

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4个。

(二)机构职能

1.起草全区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负责精减退职职工和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

4.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区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区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保障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7.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拟订全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9.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0.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1.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实有在职职工43人,其中:公务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控制性工勤人员3人,全额事业人员(含事业工勤)18人,临聘人员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度我局财政资金收入总额为19502.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02.1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局财政资金支出总额为19502.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74.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9.3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4.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57万元,其他支出172万元,年终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局制定完善了《恩阳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恩阳区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恩阳区民政局内部控制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

不断加强对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职能股室的业务工作能力。

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加强信息公开。对单位的经济活动信息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公开,从而达到了政务、财务透明和自觉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遵循预算支出“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优化结构”的基本原则,在区财政局预算科、投资科等科室的指导下,科学合理统筹安排预算经费,确保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主要工作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二是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认真对预算资金实施绩效自评打分和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在财政局具体业务指导下,积极主动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债务化解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前期管理,根据年度可筹措资金情况,确定项目是否立项,控制政府负债规模,逐年降低各项指标。

我局在区国库设立专户,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监管,局财务科专账核算,办理资金的收缴、汇集、核拨等业务,确保资金的拨付和支出渠道畅通。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收支平衡、专款专用、滚动结存的原则,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我局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特别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19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5.30万元,比上年度(5.70万元)下降7.0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0万元,比上年度(7.30万元)下降10.96%;会议费支出2.20万元,比上年度(2.30万元)下降4.35%。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合理配置单位资产,对国有资产及时入账,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并及时录入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严格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帐实相符。我局在财政部门预决算批复后,及时将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布在恩阳区民政局官方网站,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预决算细致化、公开化、透明化的新常态模式。

我局在区国库设立专户,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监管,局财务科专账核算,办理资金的收缴、汇集、核拨等业务,确保资金的拨付和支出渠道畅通。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收支平衡、专款专用、滚动结存的原则,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同时严格对本级及所有下属预算单位定期开展资金审查、绩效评价,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并根据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落实,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19年度,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各类专项项目实施完成后均达成了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绩效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度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总分95分,具体如下:基础工作管理(15分):我局目标绩效评价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完善,宣传培训到位;绩效目标管理(15分):我局绩效目标管理符合法律法规、“三定”方案职责和部门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年度预算要求,绩效指标清晰明确;绩效运行监控(22分):部门支出预算完成率100%,项目预算调整较少,三公经费逐年减少,控制率100%,资产管理系统建设、清理合适和等级管理到位,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评价实施(20分):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和资金覆盖率100%,评价工作有序开展、资料收集完整、评价报告有质有量;评价结果应用(18分):绩效评价结束后将结果在指定网站公开,按规定提出整改方案和实施绩效问责,同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下年项目和金额;绩效管理创新(+5分):在开展绩效评价过程中,对我单位管理制度做适当修改和创新,在绩效评价工作推进中有一定的创新,同时在结果运用中有一定的创新;监督发现问题无扣分:我单位和个人不存在违反《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已受到处理处罚的情况。

从整体绩效评价来看,我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按时完成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实施的重大项目取得了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局部门支出绩效水平较高,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提升了民生保障水平,提高了社会福利水平,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2019年度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较2018年度有所加快,但仍不够理想,有待进一步提高。

2.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程度不高。受机构改革影响,工作计划较预算编制滞后,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精确,导致执行中的预算调整和执行后的资金结余。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培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程度。严格按照政策标准,优化支出结构,加快工作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增强财务人员预算精细化管理的意识。

2.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在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财务人员与区级各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确保资金安排与项目进展一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3.重视决算精细化管理。提高部门领导对部门决算工作的重视程度,改变“重预算、轻决算”的传统观念,通过高质量的部门决算,为单位的财务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为来年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提供依据。

4.深入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功效。一是加快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强化目标控制,科学编制项目预算。三是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完善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

附件2

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管理经费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国办发〔2009〕58号和本单位实际设立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管理经费项目。项目内容为查清恩阳区各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类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对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多地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标准化处理以及日常工作开展。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经费专项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层层把关,圆满完成绩效目标。资金管理规范,切实推进该项目发展。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设立规范标准的地名标志,建立现实性强、符合标准化要求、处理系统先进的地名信息系统,推进永兴县地名信息化应用工作,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2、项目管理

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财务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财务室人员为成员的财务监督管理小组,每半年对所有资金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重大问题报局党组,情节严重的严格按各项目的管理规定处理。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在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资金使用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方面较好的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和任务,群众满意度很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配套资金落实难。由于我区财力十分紧张,工作经费短缺,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运转,束缚了工作的创新进度。二是资金量难以预算精确。由于政策性强,标准每年都不一样,资金量难以估计。三是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不够,是否合理开支,是否有瞒领、虚领、冒领等现象,没有主动的针对性的进行抽检。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确保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三是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加强地名、地标保护工作。

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经费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经费用于开展居民自治,促进居民社区参与,实现居民院落成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促进恩阳区区基层及社区社会和谐发展。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经费专项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层层把关,圆满完成绩效目标。资金进行规范化管理,切实推进该项目准确及时发放。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依法指导村(民)自治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行村(居)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建设工作;监督社区建设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承担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项目管理

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财务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财务室人员为成员的财务监督管理小组,每半年对所有资金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重大问题报局党组,情节严重的严格按各项目的管理规定处理。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在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资金使用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方面较好的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和任务,群众满意度很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配套资金落实难。由于我区财力十分紧张,工作经费短缺,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运转,束缚了工作的创新进度。二是资金量难以预算精确。由于政策性强,标准每年都不一样,资金量难以估计。三是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不够,是否合理开支,是否有瞒领、虚领、冒领等现象,没有主动的针对性的进行抽检。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确保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三是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加强地名、地标保护工作。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恩阳区民政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