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9-04-11 16:10信息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体:  

恩阳区就业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9年3月22日通过《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19〕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要求,现将本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恩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就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城乡低收入群体和被征地农民等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负责兑现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负责创业促进工作,建立创业服务体系;负责拟定劳务开发、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负责全区农民工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负责失业保险费使用和稽核工作;负责全区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和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

(二)恩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2019年重点是:做好就业扶贫、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二、部门概况

恩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就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96725元,比2018年减少107180元,减少5.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96725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96725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9408元,卫生健康支出78929元,住房保障支出108388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就业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1696725元,比2018年减少107180元,减少5.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就业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就业创业服务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516725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80000元,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9408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基本支出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专项项目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实名制入库、劳务基地建设、服务大厅运营、返乡创业工作、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929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08388元。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2000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00 %,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拟接待返乡创业农民工业务量增加。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返乡创业农民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无公车,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无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计划支出50万元(经费在就业创业结余资金中列支,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主要是将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下沉,方便群众办事,用于购买信息系统v2.0版设备设施。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1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0.78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减少预算2.4万元,另外增加参公人员其他交通费3.18万元,从而形成预算增长0.78万元。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21.18万元、运转类项目经费18万元之和。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

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0.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6.16万元、办公家具类4.34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4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8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 1 1.巴中市恩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1 2.巴中市恩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 1 3.巴中市恩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预算整体指出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