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2019年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0-10-12 10:27 浏览量: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落实全区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环境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发布;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以来,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狠抓水、土、气污染防治,逗硬监管执法,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补齐环境保护短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019年,城区空气优良天数率为94.8%,同比上升3.6%;PM2.5平均浓度3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PM10平均浓度50.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2%;全区13条主要河流26个出入境断面水质达地表水III类标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未发生任何环境安全和生态破坏事件。

1.强党建,守初心,汇聚担当作为强大动力。坚持党建引领,狠抓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学习管理,结合省委巡视组巡视恩阳反馈问题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听取支部工作汇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觉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全局上下呈现出风正气顺、人和劲足的良好局面。

2.抓重点,打硬仗,决胜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一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牵头推动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好打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关精神,牵头制定并推动落实恩阳区打赢碧水保卫战等八个实施方案,强力推进秸秆等“五烧”整治,聘请相关技术人员以“坝坝会”形式,开展秸秆禁烧宣传27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全区61所中小学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群众对秸秆禁烧的理解支持度不断上升。成立秸秆禁烧执法中队,定期开展禁烧巡查,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截至目前,共查处秸秆焚烧案件20件,收处罚款10500元。二是全面排查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现状。全区计划纳入场镇管网的聚居点6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4处、湿地处理4处、三格式化粪池228处、普通化粪池90处,共计379个聚居点,为编制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三是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了全区33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启动实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预计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

3.压责任,添措施,狠抓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和移交的群众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区面上的5大类1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乡镇和园区污水处理站建设、乡镇垃圾收集和渗滤液处置、城市污水管网配套等5项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明确的39项整改任务,已经完成34项,其余5项正按要求加快整改。牵头迎接了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跟踪督察、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务实整改。

4.重监管,严执法,坚决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一是强化执法检查。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托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立起了涵盖重点污染源(7家)、一般排污源(29家)、其他污染源(41家)和特殊监管对象四种名录的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数据库。日常工作开展采取互联网与执法监管结合,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开展均使用移动执法PDA及时上传至移动执法系统。二是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截至11月底,全区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件,共处罚款493.4581万元。对环境违法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5份,停产整治决定书1份,行政查封令2份。三是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镇规划、无环境容量的项目坚决不批,2019年以来共受理并办结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27件,竣工验收(固废)事项10件,各类函件90余件,按时办结率100﹪。同时,对蓝润生猪全产生链等多个市区重点项目,坚持提前介入,跟踪按要求指导和服务。四是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导全区5家企业完成省级环保信用评价、7家企业顺利完成市级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我局按要求进行初审并上报。五是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根据省、市要求,对我区19个重点行业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恩阳城区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进行了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培训,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向污水处理厂等单位发行排污许可证,其他行业已完成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注册、填报工作。

5.补短板,强基础,聚力改善环保基础设施。一是大力推动在建项目工程进度。2018年4300万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尹家乡、下八庙镇、群乐镇3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场地三通一平,开挖截污沟、汇水渠、排水沟等9000余米,平整防护隔离网路基23240余米。二是积极争取项目储备。牵头编制了《巴中市恩阳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已纳入省环保类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依托恩阳区全国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牌子,协调区级相关部门,编报了推动环保领域补短板的项目清单,力争纳入国家、省、市项目储备库。

二、机构设置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下属二级单位两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恩阳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恩阳区环境监测站。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本年收入合计52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0.68万元,占100%。年初结转结余112.45万元。

2019年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本年支出合计45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43万元,占67%;项目支出149.91万元,占33%。年末结转和结余176.7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520.6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0.12万元,增长6%,按照区财政要求上级专项支出进行预算划转,收支在相关受益乡镇列报;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456.3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61.77万元,减少26%。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6.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减少161.77万元,减少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5万元,占11.8%;卫生健康支出13.24万元,占3%;节能环保支出360.69万元,占79%;农林水支出10.2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18.16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27.17万元,完成预算100%;抚恤(款)死亡抚恤款(项):2019年决算数为26.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8.92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4.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158.04万元,完成预算100%;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2019年决算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66.85万元,完成预算100%;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164.34万元,完成预算100%;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19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决算数为18.16万元,完成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9.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46.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预算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预算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49.8%。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严格公车管理及公务接待,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8万元,降低15%,主要是严格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严格公车管理及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占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9万元,占34%。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全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保障项目环评业务、环保项目工作、创建省级生态区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环境执法监察、环境质量监测、污染减排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1.9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253人,共计支出1.9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生态保护、环境治理、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及“两创”工作、环保督察等接待。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设定了预算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了预算绩效监控,预算执行结束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价。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本部门按要求对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 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恩阳区环保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8万元,比2018年增加11.39万元,增长32%,主要由于迎接中央、省环保督查及进行反馈问题整改,召开大型会议,举办业务培训、开展专项督查使得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恩阳区环保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和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及出入境河流断面水质监测。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恩阳区环保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行业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污染防治(款):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方面的支出,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水科、土科、气科、行政审批科,直属单位两个: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和环境监测站,两个直属单位财务未实行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核算管理。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落实全区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环境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发布,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普及环境科学和环境法律知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环保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9年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 事业编制 2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9人);年末在职人员实有人数 30人,其中行政人员 7人,事业人员 23人 (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8人);年末退休人员 3 人。

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支出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019年度环保分局本部门财政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633.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520.6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12.45万元。

2019年度环保分局本部门财政支出决算总计633.13万元,本年支出合计456.3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6.79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0.69万元,农林水支出1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6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 306.43万元,项目支出149.91万元;按经济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232.7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196.59万元,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26.9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要求,2019年部门预算根据环保部门职能职责,结中长期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经过充分调查、论证测算,严格按照全区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和口径进行编制。实行零基预算、综合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办法编制预算,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经区财政局预算批复后执行。

(二)执行管理情况

预算批复后所有部门预算指标统一进入大平台进行管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严格按时间节点及工作进度安排资金拨付经费。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了财管核算,对超预算或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管理,从严控制。

(三)综合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举债,我部门未有新增债务发生;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法规,单位所有资产购置、工程项目建设均严格按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了资产管理、完善了内控制度,强化了信息公开,认真开展支出绩效评价,自觉接受财政监督。

(四)整体绩效

2019年,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和解决环保突出问题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核在全市县区中排名第一。

评价结论及建议

1、绩效评价结论。

2019 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 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 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存在的问题

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准,个别科目特别是公用经费科目预算执行有偏差,导致部份科目间进行指标调剂时有发生。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过低,年终追加预算较大。既不能满足正常业务活动开展,又影响预算的刚性约束力。

3、改进建议

(1)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细化预算支出,夯实预算基础,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预算刚性约束。

(2)科学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