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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创卫各专项工作组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1 22:5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字体:  
  巴市创建办发〔2012〕8号

巴州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明确创卫各责任单位职责,推进创卫工作有序开展,市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决定成立11个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创卫各相关工作。现将市创卫各专项工作组职责通知如下,请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一、综合组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领导:吴显明 市卫生局局长
  综合组职责由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主要职责为:制定“创卫”工作方案;编制“创卫”工作规划,落实创卫工作任务,制定创卫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负责起草“创卫”工作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汇报等各种文字材料;负责“创卫”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工作;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创卫”工作业务指导;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设置“创卫”举报电话,接受办理群众对城市卫生的投诉;组织对“创卫”日常检查及活动情况收集与通报;负责“创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督查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领导:雷超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创建办、市委目标督查室、市政府目督办、巴州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负责将“创卫”工作纳入市(区)委、市(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对“创卫”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实和工作效能进行督查考核;负责创卫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编制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创卫”资金的协调、到位、使用相关情况的督查;负责职责范围内“创卫”管理及相关资料的收集。
  三、宣传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领导:郑开屏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单位: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烟草专卖局、市城管执法局、巴中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爱卫办、巴州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创卫”宣传工作方案,加强创卫宣传工作;负责制作“创卫”专题片和公益广告;在各新闻媒体设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目;负责开辟“创卫”宣传栏目,对“创卫”各阶段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报道;抓好公共场所禁烟宣传,抓好“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落实,依法控制烟草危害;负责职责范围内“创卫”管理及相关资料的收集。
  四、基础设施建设组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领导:向诚明 市住建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巴州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负责公厕、垃圾处理场(站)、污水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大型电子显示屏、果皮箱、路灯、健康教育专栏等创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抓好城市河道、湖泊等的创卫相关工程建设;抓好城市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负责职责范围内“创卫”管理及相关资料的收集。
  五、市容环境组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领导:罗鸿宾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巴州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方案和年度创建计划;抓好公共场所、社区、机关单位、“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城市环境卫生和“五小”行业综合整治,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抓好公厕、雨污、垃圾处理场(站)、污水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城市河道湖泊等方面的卫生管理工作;抓好建筑工地卫生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创卫”管理及相关资料的收集。
  六、道路交通组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领导:向诚明 市住建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巴州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交通秩序整治方案和年度创建计划;健全城市道路交通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抓好城市道路、停车场等硬件设施的规划建设;依法整治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创卫”管理及相关资料的收集。
  七、环境保护组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领导:王剑锋 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经信委、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巴州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编制城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城区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和年度创建计划;加强对市区范围内工业等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确保治理实施正常运行;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监督管理;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保持城市良好的声环境质量;确保大气悬浮微粒、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生活污水、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率等环境保护各项指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负责废旧物资收购点的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创卫”管理及相关资料的收集。
  八、农贸市场组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领导:邓萍 市工商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巴州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制定农贸市场总体整治方案和年度创建计划;抓好农贸市场的新建、改建工程和卫生管理;抓好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织农贸市场“创卫”检查验收及相关资料的收集等工作。
  九、食品安全组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领导:王俊岭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巴州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年度创建计划,统一城市食品卫生整治标准,抓好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防止发生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职责范围内“创卫”管理及相关资料的收集。
  十、健康教育及除“四害”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领导:吴显明 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爱卫办、市广播电视台、巴中日报社、巴州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健康教育和除“四害”专项整治方案和年度创建计划,抓好创卫、健康教育宣传手册的编制开发工作;抓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城区中小学校、各街道社区和广大市民的健康教育,组织中小学校、医院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组织除“四害”工作,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创卫”管理及相关资料的收集。
  十一、公共场所与疾病预防控制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领导:吴显明 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民政局、巴州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公共场所及疾病预防控制专项整治方案和年度创建计划;抓好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创卫工作的实施及创卫相关资料的收集。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