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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1-05-28 15:07 浏览量: 【字体:  

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动员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三市两地一枢纽”战略部署和区委“产业新城、旅游新城、空港新城”发展定位,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一)系统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准吃透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项规划,科学编制实施《巴中市恩阳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统筹推进全区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专项实施方案编制,综合规划和各专项实施方案之间要同步发力,交叉互补,形成“1+N”的规划体系。

(二)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体制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重点工作。出台《巴中市恩阳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责任和属地责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完善约谈提醒和追责问责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暗访督查,定期向相关责任单位移交问题清单,通报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三)巩固提升“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成果。深入挖掘我区红色、绿色、夜色等优势资源,不断拓宽价值转化路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恩阳经验。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有关我区的各项指标任务,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贡献恩阳力量。

二、加快推动绿色发展

(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认真落实“美丽四川”建设战略规划纲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培育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持续推动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等结构调整,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实施电能替代、清洁替代等绿色化改造。落实产业政策,严格环境准入,禁止高污染和低于行业平均能耗水平的企业进入恩阳,持续整治“散乱污”。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大力培育壮大文旅康养产业,推动农业、旅游、文化与生态优势融合,加快推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增强绿色资源利用和碳资产管理意识,主动参与国、省、市碳排放交易。

(五)推动落实绿色经济政策。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和协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信息数据互通共享。落实绿色发展价格政策,建立完善生活污水垃圾和危险废物等处理收费机制,严格执行对高耗能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配合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加强与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利用专项贷款财政贴息、绿色金融债券发行、生态环保类专项资金项目政策机遇,储备、编制、申报、实施一批生态环保重点项目。

(六)大力培育绿色生活方式。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宣传引导,依托“生态巴中”栏目,力争提供更多优质宣传素材和点位。坚持抓好中小学生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机关等绿色创建行动,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实施节能节水行动,推动绿色能源、节能改造、低碳出行、垃圾分类,积极推广新能源新装备,提高城区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车辆比重,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继续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七)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加快治污减排,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定新一轮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重点行业VOCS、夏季臭氧、冬春季节颗粒物综合治理“三大攻坚行动”,持续开展建设工地规范化管理和以重型柴油货车、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为主的移动源污染专项整治,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严控秸秆等“五烧”。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研判,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八)强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加强恩阳河、芝子河、鳌溪河等重点流域的生态保护治理,开展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维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确保省级考核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三类及以上标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九)加强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从严监管重点企业、工业园区及周边土壤环境,落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控措施。深入开展“清废行动”“绿盾行动”、非煤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等专项行动,加大医疗、建筑、汽车、电子电器等固体废物监管。进一步强化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环境监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等环委会成员单位)

(十)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确保6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

四、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十一)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积极构建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后续任务,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推动实行“一证式”管理,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继续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依法加强结果运用。

(十二)持续推进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配套建设,加大农村污水治理投入力度,强化城乡污水治理环保设施运行监管。研究出台乡镇污水处理运维机制,建立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加强环境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综合实战演练,有序推进全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增强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积极推进环保信息化省市县三级统筹建设项目,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水平。

(十三)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认真执行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环评审批两个“正面清单”。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强化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应用、自动监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整合基层监管执法资源,逗硬落实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网格化环境监管,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十四)推进生态环境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巴中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巴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巴中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巴中市秸秆露天焚烧管理暂行办法》。

五、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修复

(十五)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坚持谈话交办、约谈提醒、调度通报、督查督办、公开承诺和追责问责等机制,加强辖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全面完成年度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任务,加强整改完成事项“回头看”“回头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效化解一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十六)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坚决打好“十年禁渔”攻坚战,切实抓好“小水电”等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加快推行“林长制”,深入开展国土绿化,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协同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建设渠江流域生态廊道。健全完善森林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有害生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