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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0 16:12 浏览量: 【字体:  

各村(居)委会、驻镇各单位(企业)、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及区级相关安全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平安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指示批示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集中在我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严防死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是全镇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食品药品,突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确保高危(高风险)行业企业一个不漏,检查覆盖面100%;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彻底解决问题隐患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一)推进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情况。检查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的情况。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是否学习传达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是否勇于担当负责,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是否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是否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监测监控。是否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城市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是否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
    3.是否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否做到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是否做到具体抓,做好提调安排,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工作;是否按照工作进度要求,明确具体的工作措施,制定任务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是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以及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调度辖区内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情况,认真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及时妥善处置应对;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以及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水利、气象、应急等部门是否在汛期期间协调配合,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自然灾害信息,做好避险防灾工作。

(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

1.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等安全风险大、事故隐患多的企业。打好全区危化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年攻坚战。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整治经营零售店 “上宅下店、前店后宅”及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重点检查非法渠道流入和非法超量储存烟花爆竹及危险等级高的引火线、黑火药等安全管理环节。

责任单位:各村(居),应急办、派出所。
      2.交通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同步做好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管理、工程建设等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范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村(居),应急办、交管站、派出所、二中队。

3.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矿山建设“三同时”监督管理,严格按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和时限进行建设,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探代采、乱采乱挖、以包代管和无证施工等违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居),应急办、国土所。

4.建筑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基坑垮塌、起重机械倒塌、雷击触电等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开展城市管网、地下管线,城市桥隧、地下构筑物、垃圾处理、低洼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整治。

责任单位:各村(居),应急办、建管站、供电所。

5.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场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检查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肃查处封堵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坚决防止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村(居),应急办、派出所、消防中队。

6.城乡公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安全监测监控,全面排查治理老旧建筑、城市燃气、城市河道、隧道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加强农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山坪塘、沼气等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各村(居),应急办、农综站、水管站、建管站、交管站。

7.工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的企业通风除尘设备设施是否完善、禁火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电气电路和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配置到位、安全检查是否到位等情况。

责任单位:各村(居),应急办、派出所、消防中队。

8.校园安全。一是检查校园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查看食堂食物留样是否符合规定,学生餐具是否进行消毒,餐厨垃圾是否及时处理等;二是检查校园安全应急通道,确保通道畅通,并逐一查看灭火器材,确保能正常使用;三是对教学楼、师生宿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特别是学校用电用汽,校园建筑、护栏进行了仔细检查;四是对学校周边小卖部、餐饮店、文具店进行排查,杜绝过期食品、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责任单位:食安办、综治办、建管、应急办。

9.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学校、养老机构等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各种节假日和商贸活动期间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人流动态监控。加强节日期间明察暗访频次、问题隐患的整治力度和应急值守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居),应急办、民政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迅速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导考核,狠抓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严防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牵头部门要具体负责,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检查工作要做到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漏隐患,不留死角。

(二)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未设置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

    (三)建好台帐,跟踪管理。各村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各自职能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一些问题较为复杂、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记录在案,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场所应及时报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