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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10-13 10:46 浏览量: 【字体:  

为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安全生产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单位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市、区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及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国家、人民群众、执法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对生命的威胁和财产损失,采取有效手段和措施,维护正常的城市管理秩序,减少事故、维护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局成立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泓宇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岳兴旺  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  兵  党组成员、副局长   

鲜  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正国  党组成员

成  员:杨岚、程露、周成军、李毅、陈宏、李菲、游东平、苏舟、曾均、杨博、刘继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综合执法股,由陈宏股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应急救援范围及内容

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重大自然灾害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和性质,全局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八类:

(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单位所有执法车辆(包括摩托车、四轮电瓶车和两轮电瓶车)做好日常保养、维修工作,定期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及时与交警、保险公司、医院取得联系,保留证据、护送伤员、协调理赔事项,处理善后工作。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或发生交通意外等情况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若遇人员受伤,应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

(二)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发生自然灾害时,各大队要听从局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及时投入灾害事故抢救工作。若遇大风、雷雨、暴雨、恶劣天气等,局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通知各大队,立即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发生意外灾害时,积极组织应急人员做好抢救工作,并且及时报警,协助组织人员紧急疏散,把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各类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在查处、拆除违法建筑出现安全事故时(如当事人偷袭现场执法人员、车辆,楼顶抛物,当事人跳楼、自残等),要协助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身安全并抢救人员及财产。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积极组织抢险救援行动,将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减到最小,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四)户外广告和店招安全事故。加强针对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检查,着力消除隐患。如户外广告牌、空调外挂机、灯箱、LED显示屏、高楼装饰物等,重点做好商业街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老旧建筑物上悬挂设施的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迅速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身安全并抢救人员和财产,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积极组织抢险救援行动,将损失减少到最低,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五)大型公共活动安全事故。单位辖区内有组织大型公共活动时,应当及时提醒组织者到公安部门进行报备,协助做好现场秩序维护,防止群众踩踏事件发生,随时与局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如发生紧急状况时,及时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做好先期处理工作。

(六)暴力抗法安全事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一旦突发暴力抗法事件,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制止,使事态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事态扩大和造成人员受伤,如发生受伤事件,立即联系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诊治,及时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做好先期处理工作。

(七)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在确保现场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按照消防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报火警119,禁止人员再次进入事故现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疏散人群并积极组织救援工作。

(八)重点行业(部位)安全事故。全面做好重点行业(部位)的安全事故,局机关、各大队办公楼、用水、用电、食堂使用燃气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事故救援演练,有效控制安全事故发生。

四、成立应急抢险队

(一)主要负责重特大应急抢险任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坚决完成任务。

(二)应急抢险队由陈宏任队长,应急抢险队员从各执法大队、股室抽调人员组成共30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全局干部职工必须高度重视,主动履职,扎实作为,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扎实有效。

(二)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分管责任领导、值班人员务必确保通信24小时畅通,随时与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如发生紧急状况时,及时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做好救援工作。

(三)各执法大队、机关股室必须增强安全应急事故工作的敏感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预判力、鉴别力、果断和快速反应能力,认真落实值守应急任务。

(四)如遇紧急或突发事件,相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因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