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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巴中市恩阳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发布日期:2020-11-06 09:42 作者:杨巧林 浏览量: 【字体:  

巴中市恩阳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制定《议事规则》的目的

为加强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职责。

二、制定《议事规则》的依据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要求,制定本议事规则。

三、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

联席会议由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目标绩效办、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资局、区金融工作局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由成员单位相关领导担任。

四、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及下设办公室

召集人由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区审计局的副职领导或相当职务层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与区审计局合署办公。

五、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二是提出有关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意见,研究拟订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文件;三是研究制定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指导意见;四是监督检查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是听取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整改落实;六是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七是指导和监督部门(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八是完成区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联席会议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七、《议事规则》实施程序

召开全体会议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将会议通知、议题、提交研究讨论的相关材料送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并通知需要列席会议的其他部门及人员,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全体会议作出决议时,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有关成员单位联合行文或联席会议办公室行文。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应当遵守相关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