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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恩阳区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1-12-07 16:37 浏览量: 【字体:  

关于印发《恩阳区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治理提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办﹝2020﹞121号)及《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工作安排,强化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确保全区小作坊食品安全。
    二、重要性
    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备案。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规定,食品生产许可共32个类别,其中一些食品类别生产工艺要求较高,食品安全风险较大。

明确规定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有利于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小作坊进行有效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及时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降低我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引导小作坊明确投资方向,加大生产设施的投入,进一步提升质量水平,逐步达到取得相应食品品种生产许可的条件。
    三、主要内容
    《目录》明确规定了相对应的食品类别、类别名称、品种明细、禁止原因等,包括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糖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等18种类别食品及有关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