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述职检视评议办法(试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激发争先创优、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激情,营造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约谈办法》《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约谈办法》等法律法规条文,以《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述职检视评议办法(试行)》为基础,结合恩阳实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巴中市恩阳区生态环境保护述职检视评议办法(试行)》。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分别明确了我区生态环境述职检视工作的评议对象、内容、方式及结果运用,共13条。
述职检视评议对象:各镇、街道和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区级部门。
述职检视评议内容: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情况;针对未完成年度生态环境工作目标任务、问题短板等作主观原因检视说明,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措施;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认为应纳入年度述职检视的其他事项;上年度述职检视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结果运用:分“好、一般、差”三个等次,评议为“好”的单位,目标绩效加分,连续三年为“差”的,启动追责问责
《办法》规定每年12月,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各镇(街道)和区级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集中组织开展公开述职。述职内容主要为报告上年度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陈述本年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等情况,亮晒成绩、查找短板,提出下步努力方向和具体举措。所有述职对象均现场公开述职,并提交书面述职报告供参评代表参阅。“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现场验靶。
三、逗硬评议,赛出伯仲。
述职检视评议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进行。分别采取现场检视和书面述职的方式,抽取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恩新闻媒体代表和群众代表开展民主测评。每年述职检视评议时,从数据库中随机抽取各方面代表各5名,各镇(街)分别推荐1名群众代表参与评议工作。结合述职对象的现场述职和检视,以及平时掌握情况,对各镇(街道)、相关区级环保职能部门采取无记名方式逐一评议打分,参评人还可进行临时现场问询。测评分值总分为100分,测评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序,分“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县区得分前两名为“好”等次,第3—5名为“一般”等次,第6名为“差”等次。
四、公开检视,激发争先。
述职检视会议召开前,区环委办组织各镇(街道)对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区级部门、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区级部门对各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开展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并结合平时工作推进情况,确定2个镇(街道)、2个区环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会议现场检视,其余镇(街道)和部门作书面述职。当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被国家、省、市通报或曝光生态环境典型问题,出现重特大生态环境安全事件以及影响市对区环保考核扣分较多的镇(街道)或环委会成员单位原则上应现场述职检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