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中市恩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恩城管委〔2022〕1号)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全面建设“两地三区”现代化新恩阳步伐。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5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委发〔2017〕13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巴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巴府办函〔2022〕46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恩阳实际,制定《巴中市恩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出台目的
为加强区委、区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高位指挥、高位组织、高位协调的城市管理机制,健全巴中市恩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城管委”)工作体系,明确工作职责,提升协调效率,全面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主要内容
《巴中市恩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主要分为四章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区城管委是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对涉及城市管理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审议意见作为区委区政府对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的重要依据,主要包含六大块职责。
第三条 区城管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组织研究全区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发展目标,并推动实施;
(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符合我区城市管理实际的政策、意见、办法等,统筹推进我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适应我区城市发展的新机制、新措施;
(四)研究部署、协调调度、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决定、重大问题,组织处理城市管理应急突发性事件;
(五)界定区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职责,明确管理责任,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等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工作机构。明确区城管委主任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主任由相关副区长、古镇管委会主任担任,执行主任由区政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国有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区城管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管办”),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区城管委日常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镇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城市运行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本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区城管委采取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传阅签批文件等形式开展工作。建立会议制度(全体会议、专题会议、会议议题、会议程序、会议决议相关规定)、请示报告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经费保障制度。
第四章附则。规定了区城管委规则调整办法和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