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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巴中市恩阳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22-10-25 11:30信息来源:恩阳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字体:  

巴中市恩阳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

一、出台背景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和省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市安委会《巴中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巴中市恩阳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工作要求

实施意见强调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及追责问责,明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抓紧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监管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

实施意见要求全区迅速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镇(街道)、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盯紧守牢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为全区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九)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十二)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