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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古镇管委会景区巡管维护人员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7-01 09:10 浏览量: 【字体:  

为加强恩阳古镇景区建设,确保景区管理有序,全面提升巡护队伍整体素质,激发工作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巡护管理队伍,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巡护管护范围

恩阳古镇景区北入口文化创意产业园(含花间堂,十大碗、“恩阳船说”大型情境式夜游项目演绎范围),古镇核心区(老场街-正街-米仓文化街-米仓商业街)以魁字湾一街路为界。

二、巡护员职责

1.巡护巡查并维修景区基础设施、标识、标牌。

2.巡护巡查景区清扫保洁,整治景区景点及卫生死角。

3.巡护巡查景区摊点摆放,广告投放、车辆停放等行为,制止并规范景区的广场舞、坝坝舞等活动。

4.巡护巡查景区居民、游客的言行举止,及时制止、劝导游客的不文明行为(随地吐痰、扔纸屑、宠物不拴绳、横躺座椅、乱涂乱画、踩踏花草、高声喧哗、衣冠不整等行为)。

5.巡护巡查景区内的乱修乱建、乱占土地现象,并及时报相关科室。

6.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景区突发事件,旅游投诉,信访问题。

7.协助企事业单位在景区内举办活动期间的现场秩序护等工作。

8.做好景区居民和游客防疫、防火、防水等安全知识的宣讲。

9.处理巡护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如个人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组长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10.完成古镇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巡护人员工资发放标准

1.巡护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2.基本工资2950元,工龄每增加1年月工资增加100元。

3.绩效工资基数为500元,每月依据考核结果据实发放。

四、考核措施

1.时间作息。工作时间为春季上午8:30至下午6:00,晚上18:00至21:00;冬季上午8:50至下午6:00,晚上18:00至21:00如遇特殊情况需加班作业,由景区服务中心安排轮班值守,每天轮休两人,按排班制度执行。

2.实行早会制度,每周一早上8:40游客中心开早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任务。

3.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迟到、早退1次处罚金50元,缺岗1天处罚金100元,并书面通报,一般不允许请假,若遇特殊情况需填请假申请表,请假半天,经巡护队负责人同意后由景区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请假壹天,经巡护队负责人同意后由景区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管委会副主任审签。

4.大型接待、检查等工作中,受到区委主要领导表扬,点位人员人均奖100元;受到市委主要领导表扬,给点位人员人均奖300元;受到区委及以上领导批评,扣点位人员200元,一月连续两次受到区委及以上领导批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500元。

5.个人工作失误且造成不良影响超过三次,当月只发放基本工资,次月工资按试用期发放,并由景区服务中心负责人约谈组长和当事人员,若约谈无效,则按清退处理。

6.罚款均在当月绩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本办法由巴中市恩阳古镇管委会负责解释,自管委会主任办公会通过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