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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1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16 16:30 浏览量: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1月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30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27-3369517
     地址:巴中市恩阳区登科寺小学

邮编:636000
   2020年11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兴隆分院(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恩环境函[2020]168号  2020年11月16日


附:关于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兴隆分院(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