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中市恩阳区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调整分配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0 12:00信息来源:区财政局农业农村股 浏览量: 【字体: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恩财农〔2021〕58号)要求,结合我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和实际需要,现将巴中市恩阳区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调整分配方案予以公告。

联系人:叶俊青;监督电话:08273368588;电子邮箱:505303596@qq.com  

通讯地址:恩阳区文治街道置信舜联大厦

公告时间:30天

 

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1日



巴中市恩阳区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调整分配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规模、原分配方案及调整分配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规模

现对2023年区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5525万元中的350万元进行调整。

(二)原分配方案

1.纳入涉农整合统筹资金100万元(年初纳入涉农整合统筹资金1464万元,对其中100万元进行调整);

2.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费250万元;

3.代缴特殊困难群众养老保险170万元。

(三)调整分配方案

1.村规划编制和咨询费100万元;

2.农业产业发展补助资金250万元;

3.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70万元(由年初800万元增加到970万元)。

二、调整方案编制的必要性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需要。结合围绕“一环四带多园”现代农业产业布局,突出粮经统筹、农牧并重、种养循环,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和区情实际,需对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进行调整。

(二)财政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部署要求,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提档升级、健康发展,需对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进行调整。

三、调整方案编制的合理性

(一)调整方案资金范围符合规定。根据《巴中市恩阳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恩财农〔2021〕58号)要求,区级衔接资金是指区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

(二)调整方案资金使用符合条件。根据《巴中市恩阳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恩财农〔2021〕58号)要求,区级衔接资金分配,主要考虑区委区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

四、调整方案编制的合法性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财政资金审批管理规程,需再次分配但有明确资金管理办法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由区财政局或区财政局商相关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区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审核提出意见后,单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报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的领导审批后执行。

 

巴中市恩阳区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调整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项目

年初安排金额

调整数

调整后金额

备注

1

纳入涉农整合统筹安排项目

1464

-100

1364

 

2

村规划编制和咨询费

 

100

100

 

3

代缴特殊困难群众养老保险

170

-170

 

 

4

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800

170

970

 

5

新一轮驻村帮扶

687

 

687

 

6

农业产业发展

490

 

490

 

7

防返贫致贫专项基金

50

 

50

 

8

支持规划区内的易地扶贫搬迁

贷款贴息

536

 

536

 

9

水利工程项目配套

250

 

250

 

10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275

 

275

 

11

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250

-250

 

 

12

农业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250

250

 

13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区乡公路养护

293

 

293

 

14

镇村“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260

 

260

 

合计

5525

 

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