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1-10-27 09:32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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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10月1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0

第四部分 附件……………………………………………………23

附件1………………………………………………………...23

附件2………………………………………………………...27

第五部分 附表……………………………………………………2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9

二、收入决算表………………………………………………29

三、支出决算表………………………………………………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0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0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监察委员会移送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不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

3、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抗诉。

4、对同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和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5、对“五大领域”提起公益诉讼。

6、受理单位和个人报案、控告、申诉和检举,接受犯罪人的自首。

7、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8、负责跨省、市、县区域案件的协查工作。

9、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调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信息反馈及法制宣传,为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10、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对需要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11、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12、制订和实施本院财务装备计划。

13、承办区委、人大以及上级检察机关交办事项。

14、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检察业务全面发展

(1)刑事检察稳中有进。实行捕诉一体,审查批捕38件78人,审查起诉164件25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68件209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1%,无捕后判无罪案件,上诉改判率为0。加强立案监督,监督立案2件2人、撤案2件5人;扎实推进“两法衔接”,监督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侦查1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纠正漏捕4人、漏犯4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6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审判程序违法1件,提出抗诉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社区矫正监管违法9件、纠正脱漏管问题3件。

(2)民事检察取得突破。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32件,增加14件,同比上升77.8%,发出检察建议16份,支持起诉书11份,采纳回复率均为100%,在条线考核中继续保持在全市前列。成功办理刘某某伪造虚假债务诉讼调解结案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首例虚假诉讼案件,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3)行政检察成效突出。共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2件,行政审判程序监督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件,发出行政检察建议8份,办理社会治理类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采纳回复率均为100%,在条线考核中处于全市前列。建立检察建议向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制度,区人大常委会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专项执法检查。

(4)公益诉讼检察成果丰硕。收集上报公益诉讼线索66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8件,同比增长27%,发出检察建议28件,同比增长64%;民事公益诉讼立案4件,同比增长100%,发出公告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立案后进入诉前程序率为100%,诉前检察建议时限内跟进处理率达100%。

(5)扫黑除恶决战决胜。深入开展“六清行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黑恶案件5件,批准逮捕12人,起诉25人,实现“案件清结”;坚持“一案三查”“破网打伞”,起诉“保护伞”2件2人,实现“伞网清除”;积极参与行业领域乱象治理,结合办理涉黑恶案件中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安乱象制发检察建议18份,到期回复率、整改率100%,实现“行业清源”。依法对魏某某等29人寻衅滋事案、姚某某等8人寻衅滋事案不予认定恶势力,对参与恶势力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的2人依法不起诉,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6)未检工作持续推进。认真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严格执行合适成年人到场、一次询问、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预防校园性侵、学校安全专项检查,会签《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查询及从业禁止实施办法》,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7次,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7)控告申诉成效显著。深化司法救助,向13名申诉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5万元。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制度,办理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8件,化解积案2件,引导信访人理性维权。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5件,全部在7日内作出程序回复,在30日内作出结果回复;积极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持续加强春节、国庆等敏感时间节点信访排查化解工作,继续保持涉检信访进京赴省零记录。

(8)案件管理规范有序。把好案件出入口关,受理案件163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要求补送、更正23件。加强流程监控,开展流程监控26次,发出流程监控通报3份。合理整合办案资源,向非刑事检察部门分流处理案件10件,缓解办案压力。深化质量评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 次,评查案件75 件,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2、队伍建设持续强化

(1)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市区委全会精神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支部“三会一课”34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敏感时间节点的舆情监控,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

(2)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深化。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等文件,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5次,扎实开展“一书一片”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加强内部监督,开展违规利用不起诉权违规违法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推进“三不”案件备案审查和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监督检查,未发现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情形。

(3)检察队伍素能持续提升。坚持以“基层建设年”“质量提升年”为契机,强化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12次,大力推进分层分类业务培训,用好“检答网”等学习平台,组织干警参加高检、省、市各类培训23场次,创新“青年干警上讲台”队伍培训激励新机制,着力解决“本领恐慌”。

3、检务保障取得突破

政治部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和人才培育,认真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员额制检察官遴选、检察外宣和群团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办公室切实抓好参谋决策、党的建设、计划财务、技术支持、意识形态、绩效考核、督查督办等各项工作,保障检察政务有序运转。驻村工作队认真落实驻村工作要求,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推进挂联帮扶工作,顺利完成脱贫任务。

二、机构设置

恩阳区人民检察院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893.03万元、支出总计917.6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912.02万元,下降50.53%,支出减少372.88万元,下降28.89%。主要变动原因是两房建设及电子检务工程项目款项收支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89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3.03万元,占98.8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占1.12%。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91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86万元,占68.2%;项目支出291.82万元,占3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893.03万元、支出总计917.6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12.02万元、372.88万元,下降50.53%、28.89%。主要变动原因是两房建设及电子检务工程项目款项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3.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万元,占0.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77.43万元,下降29.25%,主要变动原因是两房建设及电子检务工程项目款项收支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新增4.55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3.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02.27万元,占87.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3万元,占4.41%;卫生健康支出31.05万元,占3.4%;住房保障支出38.37万元,占4.2%;农林水支出1.21万元,占0.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13.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 支出决算为802.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运行决算数454.1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36.1万元;机关服务决算数16万元;检察监督117.14万元;其他检察支出决算数59.69万元;两房建设决算数28.34万元;事业运行决算数62.03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8.7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4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3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38.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5.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5.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0.90万元、津贴补贴104.18万元、奖金9.83万元、绩效工资82.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7.05万元、奖励金0.12万元、住房公积金38.37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20.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96万元、印刷费1.08万元、水费0.61万元、电费12.54万元、差旅费30.45万元、维修(护)费0.52万元、培训费1.38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劳务费6.54万元、工会经费14.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2万元、其他交通费20.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7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81万元,完成预算67.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财政资金紧张导致支付延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32万元,占95.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9万元,占4.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1万元,完成预算90.0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3.57万元,下降24.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财政资金紧张导致支付延后。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8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诉讼、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完成预算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16万元,下降70.3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及财政资金紧张导致支付延后。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9万元。(备注:2020年公务接待费实际开支2.92万元,其中2.43万元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未支付成功,故在2021年列支入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5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12万元,比2018年增加11.44万元,增加8.70%。主要原因是新检察业务“两房”运行维护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我院无政府采购决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民事行政监督及民行案件抗诉工作经费、人民监督员网站网上举报经费、检察法警服装配备经费、“12309”全国语音平台举报线索电话经费、涉检信访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及诉讼、公益诉讼、公诉、监督侦办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申报及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绩效目标明确,项目财务管理规范、项目效益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达到预期效益、资金分配合理、使用及时、执行规范,服务对象满意。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民事行政监督及民行案件抗诉工作”、“检察、法警服装配备经费”、“涉检信访、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诉讼、公益诉讼、公诉、监督侦办经费” 及“12309全国语音平台举报线索电话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民事行政监督及民行案件抗诉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监督法院民事行政案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2)检察、法警服装配备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新增人员制服发放及检察、法警人员的服装换发工作。

(3)涉检信访、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办理、公开听证,参加检务活动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4)诉讼、公益诉讼、公诉、监督侦办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诉前程序调查取证、案件公诉等检察业务顺利开展。

(5)“12309”全国语音平台举报线索电话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12309检察服务中心正常运转,为群众办理法律诉求提供了方便。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民事行政监督及民行案件抗诉工作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

执行数: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民事行政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全部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5件/年

完成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2件

完成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2件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检察、法警服装配备经费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5

 

执行数:

5

其中-财政拨款: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检察、法警人员制服的及时配备

全部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检察、法警人员的换装工作

5万元

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涉检信访、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

执行数: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人民监督员的工作顺利开展

全部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监督案件预计每年不少于10,参加检务活动不少于10次

热线电话及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方便群众办理法律诉求

热线电话及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方便群众办理法律诉求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诉讼、公益诉讼、公诉、监督侦办经费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

执行数: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各类案件顺利办理

全部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件/年等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12309”全国语音平台举报线索电话经费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

执行数: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12309检察服务中心正常运转

全部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热线电话及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方便群众办理法律诉求

热线电话及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方便群众办理法律诉求

热线电话及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方便群众办理法律诉求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诉讼、公益诉讼、公诉、监督侦办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诉讼、公益诉讼、公诉、监督侦办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检察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指反映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8.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指对刑事犯罪案件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9.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指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0.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控告申诉(项)):指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1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指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1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的住房公积金。

18.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机构职能。

1、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监察委员会移送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不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

3、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抗诉。

4、对同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和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5、对“五大领域”提起公益诉讼。

6、受理单位和个人报案、控告、申诉和检举,接受犯罪人的自首。

7、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8、负责跨省、市、县区域案件的协查工作。

9、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调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信息反馈及法制宣传,为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10、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对需要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11、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12、制订和实施本院财务装备计划。

13、承办区委、人大以及上级检察机关交办事项。

14、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人员概况。

2020年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共有编制数 47人,其中政法编制32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控制数9人;年末实有人数45人,其中:政法编制人数31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数4人、控制性工勤9人。年末离退休人数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本年财政收入893.0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本年财政支出917.6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严格按照恩阳区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的有关要求,坚持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编制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了预算编制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科目及绩效目标任务使用资金。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院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对项目支出全程监督,确保各个项目按照绩效目标任务来实施,确保预算的精准性和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院对2020年整体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内容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资金申报及批复及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等几个方面,总体评价良好。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办案任务的突发性,有些无法预计未列入年初预算的办案支出需要在年度中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2、机关正常运转及维修需求大,财政预算资金有限,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三)改进建议。

我院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还有待改进和完善,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在初步摸索的过程中编制的,需要不断地规范和完善。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和约束机关理财行为和程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支出改革的特点,不断更新管理思路,在规范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上,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和完善财务管理办法。

 

 

 

 

 

 

 

 

 

 

 

 

 

 

 

 

 

 

附件2

 

诉讼、公益诉讼、公诉、监督、侦办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我院对支出绩效评价重点评价项目“诉讼、公益诉讼、公诉、监督侦办经费”开展了自评。该项目总金额5万元,经费来源为年初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绩效目标确保诉讼、公益诉讼、公诉、监督侦办各类案件顺利办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此项目绩效自评采用与年初预算绩效评估相对比的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我院本项目经费均为年初预算经费,由财政预算拨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资金5万元,到位、支付完成100%,完成年初预期目标。该项目完成后,保障了本院的诉讼、公益诉讼、公诉、监督侦办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我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件,超预算完成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截止2020年底,已完成任务量的100%,完成项目实际质量均已达标。该项目完成后,本院的诉讼、公益诉讼、公诉讼、监督侦办等工作顺利开展,特别是公益诉讼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我院自评,该项目年初申报和批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规定,计划资金足额到位,预算执行严格按照绩效目标任务实施,任务完成100%,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100%,自评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我院对于项目绩效评价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难以用指标形式表示。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