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中市恩阳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02 09:09信息来源:恩阳区财政局 作者:预算股 浏览量: 【字号: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多点散发疫情冲击,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23456”工作思路,聚焦“两地三区”发展定位,对标“四大战略”“五化发展”“六大行动”具体要求,认真执行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财政预算,全区经济持续向好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494万元,剔除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同口径增长12.2%,其中:税收收入18907万元、同口径增长11.8%,非税收入42587万元、同口径增长12.4%。

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99921万元,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64950万元。调整预算后,预算执行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了43596万元,具体为: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3939万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2092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5564万元;四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万元;五是调入资金增加200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调整预算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加了31489万元,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31802万元(其中:预备费调减18万元,公务员绩效奖及统筹兼顾群体待遇支出所需经费安排2813万元,民生支出、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支出安排29007万元);二是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6064万元;三是专项上解支出减少637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增加12107万元。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6752万元,完成预算的97%,同比增加4145万元、增长1%。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49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一般债务转贷等收入406198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67692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6752万元,加上上解上级、一般债务还本等支出58833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55585万元。收入总计减去支出总计,年末结转结余12107万元,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9354万元,剔除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因素影响,同口径增长7.7%,加上上级补助、专项债务转贷等收入96811万元,收入总计246165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7303万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调出资金等支出56443万元,支出总计233746万元。收入总计减去支出总计,年末结转结余12419万元,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0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00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800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800万元),调出资金1200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9335万元。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613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6300万元,支出总计3291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57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866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5082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1年底,全区政府性债务累计余额为66838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11667万元、专项债务356720万元)。2022年,上级财政转贷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019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98万元、专项债券89300万元),使用本级资金偿还债务本金21283万元。截至2022年底,全区政府性债务累计余额为7373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12565万元、专项债务424737万元),未突破省政府批准我区的政府债务限额77754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12983万元、专项债务464563万元)。2022年全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投向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农林水利等方面。

(三)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全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有关决议和区人大常委会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意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收支管理,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坚持把代表委员建议作为推动财政工作的重要渠道及载体,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指导,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高质量承办涉及财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2件、协办2件,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退还企业留抵退税14600万元,其中区本级4745万元,组织企业申报省级财金互动奖补资金522万元。筹集24740万元,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支持开展拼经济搞建设“百日攻坚”行动。争取到位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89300万元,缓解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压力。认真落实“三项清理”制度,依法依规盘活存量资金43001万元。

强化资源统筹调度,推动财政稳健运行。深入研究国家、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重大政策,深度谋划项目对接、储备、入库等工作,运用“上争支持外抓招引”双月交账会机制,压实上争支持主体责任,积极争取上级倾斜支持,全区累计到位上级补助资金332822万元、同比增长20.5%。强化经济运行态势研判,加强重点财源监控和非税收入电子化缴库全覆盖管理,确保应减尽减、应收尽收。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和支出管理各项措施,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认真履行“三保”支出保障主体责任,足额预算和统筹调度资金,全力保障“三保”支出需要。统筹安排资金3233万元,支持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配合完成重点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市与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享机制。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将“三保”支出、直达资金使用等10个系统整合到一体化平台运行。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收到中央、省直达资金139274万元,实现分配进度100%,加快支出执行进度,支出进度97%,有效发挥资金“直达”效益。持续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注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675万元,撬动金融、社会资本4300万元投入农业产业项目。做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全面摸清镇村公有资产产权状况,依规依法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继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制定财政资金和重大活动经费审批管理规程,出台项目资金收支平衡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和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组织全区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对3个财政政策、42个项目支出、34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收回部门绩效不高项目资金623万元。完成投资项目评审108433万元,审减13912万元,审减率12.8%;实现政府采购14796万元,节约资金846万元,节约率5.7%。完善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监管平台,全年在发项目57个,为19.8万人发放补贴补助资金41483万元。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类财政政策、预算执行和重大民生支出等情况,主动自觉接受监督。

聚焦风险防范化解,筑牢财政安全屏障。围绕政府债务、三保、预算绩效等8个方面,制定2022年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工作行动方案,有效防范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我区政府债务余额未突破省政府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刚性执行偿债计划,多措并举筹措资金,灵活运用预算安排、再融资债券、企事业经营收入、债务核销核减、债务展期等多种方式,累计偿还各类债务215000万元,全区无一例债务逾期事件。健全专项库款管理机制,落实大额资金“先核后支”和库款运行“双控”监管,确保财政库款规模保持在合理区间,有效降低资金运行风险。强化重点监督检查,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预决算公开、财会监督等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指导督促规范整改。

(四)2022年重点支出政策落实情况

加大助企纾困投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扛牢稳住经济大盘责任,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措施。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为中颖电子、智彤光学、永润欣、好彩头、胡婆婆等52家企业,解决困难补助、物流运输、产业补贴等补贴补助3370万元。指导区农担公司将担保费率由原来3%降至1%,推动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新增放贷5669万元,办理农业贷款展期担保1351万元。建立“园保贷”基金300万元,有序推进企业退城入园。健全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适当减低预付比例,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达到96%,远高于40%的要求,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市场稳定。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区财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

助力产业培育振兴,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提升主导产业链发展水平,持续拓展财政保障路径,深化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扩大有效投资效益,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安排资金800万元,支持开展对外开放和全区重大招引活动,引进智彤光学、布鲁博、德胜影像等,加快培育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安排资金3000万元,兑现促进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措施,支持产业规划布局和项目建设,促进重点品牌创建,激励引进一批重点文旅康养项目,支持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投入资金5500万元,保障“年在恩阳”“油菜花节”“划遍四川龙舟赛”等文旅活动,支持商业综合体建设,推进米仓老味道食坊特色街区升级打造,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发展。

巩固三农优先地位,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投入98400万元,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用于涉农支出占比达8.2%,稳住“三农”基本盘。用好中央和省市下达的衔接资金20616万元,区级安排5520万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3494万元,有序运行防止返贫致贫专项基金,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投入14100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投入2400万元,支持动物疫病防控、长江流域禁捕、渔业及耕地资源保护,落实河长制、林长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完成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拓宽特色农业保险范围、补贴水平,完成农业保险签单3721万元,同比增长33.5%,财政补贴农业保险保费2713万元,支持鼓励企业和农民参与发展种养业。

保障重点领域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体系。统筹各类建设资金56700万元,支持交通、水利、城镇、园区等领域重大项目规划建设,保障“恩阳不夜城”、汉巴南高铁站配套基础设施、苍巴高速恩阳段、黄石盘水库等重点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后续融资,兑现土地“两费”和拆迁补偿资金。投入资金46472万元,支持临港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食品工业园高端肉制品深加工项目有序推进,持续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支持新型工业提档升级。统筹资金13555万元,推动计生小区、滨江片区、马鞍片区、万寿片区等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5个。

持续兜牢民生底线,夯实共同富裕基础。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全区民生支出占比75.1%,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全区筹集72872万元,实施省30件、市10件和区10件民生实事,有力促进全区民生事业持续发展。安排教育发展资金70070万元,较上年增长3.3%,实现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目标,支持优化基础教育资源布局,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安排社会保障资金58986万元,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救济、城乡居民养老金、优抚优待等政策,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拨付就业补助3355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73万元。安排资金29401万元,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支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资金2484万元,切实保障自然灾害应急救灾和恢复重建。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中,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省市财政办理结算后若有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2年,全区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区政府统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监督指导、区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区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盘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挑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外部环境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疫情冲击和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性减收影响持续,减收形势更加严峻;支柱产业尚在培育之中,收入来源单一且质量不高,财政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紧平衡压力不断增大;政府存量债务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偿债资金来源匮乏,政府偿债压力依然巨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在新的一年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承上启下的攻坚之年,编制好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做好各项财政重点工作,对支持维护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2023年,全区财政经济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财政收入方面: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持续加深,经济内生增长动能仍然不足,但随着防疫措施优化,多个行业将迎来复苏发展,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同时,国家持续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省委提出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的战略部署,促进省内先发地区同欠发达地区协同共兴等重大发展机遇,支持巴中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这些特殊政策机遇,为我区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我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全区主体骨干税源正在培育之中,税收增长后劲不足,房地产市场又持续低迷,土地出让金大幅下滑,财政持续增收难度加大。财政支出方面: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大力提振市场信心,需要保证财政支出强度。调整支出结构难度较大,支出增长刚性较强,财政必保支出较多,保障“三保”“六稳”“六保”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基础设施补短、保障改善民生等领域支出需求较大。综上所述,2023年经济形势预计好于上年,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一致。但财政收支紧平衡压力仍然较大,需要各级各部门继续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深挖资金统筹潜力,坚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调动各类资金,统筹安排财政资源,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财政收支政策支撑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财政工作部署,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编制有关要求,2023年贯彻落实财政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实施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增强财政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完善税费支持政策,优化完善助企纾困政策,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大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强化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加力稳定外贸外资,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进一步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优化组合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为落实重大战略任务提供财力保障。支持扩大有效投资,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增强投资增长后劲。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有序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三是兜牢保障和改善民生底线。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持续支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加强民生政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提高民生支出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四是推动改革创新和科技投入。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推动制造业突破发展。激发企业和人才创新活力,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加强创新激励和保障。五是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持续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积极配合防范化解重要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三)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统一部署,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充分研判财政经济运行形势,财政运行将持续处于“带缺口的紧平衡”状态,科学合理编制2023年预算,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一是优化结构,硬化约束。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的原则,按照“保重点、重统筹、优序列、明责任、讲绩效”要求,合理安排部门(单位)支出预算,在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预算分配机制。二是科学精准,强化统筹。预算编制与单位履行公共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区级财力相匹配,将国家法定支出事项、上级刚性配套及考核事项、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事项和部门必保事项等全部纳入预算安排,继续保持适度的支出强度。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盘活管理力度,增强本级安排的产业发展资金和上级非项目化资金的整合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产(资源)统筹管理能力。三是规范透明,提升绩效。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增强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推动预算管理从重分配到重绩效监管转型,持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2023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2023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为65200万元,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19800万元、非税收入45400万元。加上提前告知的上级补助收入22817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49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589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777万元),调入资金2620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5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2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6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107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337744万元。减去专项上解支出185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9243万元。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主要特点:一是科学编制收入预算。基于疫情防控措施优化后、完善减税降费措施和市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影响考虑,科学测算2023年财政收入,收入增幅确定为6%,保持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一致。二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优先预算“三保”支出,按照中、省规定的“三保”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足额安排“三保”支出事项全区2023三保支出需求171540万元,预算安排202916万元,三保预算安排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持续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预算,部门项目支出原则上只减不增,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突出重点领域保障。安排“开放引领、产业强区、营城聚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专项资金50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安排招商引资、城乡建设规划及重点项目工作经费4300万元;足额预算新一轮驻村帮扶工作经费792万元;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本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四是聚焦民生事业发展。足额安排应由区本级财政承担的基本民生支出事项,全力保障债务还本付息、恩阳机场航线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事业发展支出需要。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为15135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和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及土地整理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等方面收入1300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00万元,加上预计和提前告知的转移性收入44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419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07769万元。减去调出资金250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1652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111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为4000万元,具体是产权转让收入10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0万元。减去调出资金12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800万元,具体是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8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划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巴财社〔2022〕83号)精神,从2023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社保基金预算由市级统一编制,区县不再单独编报。

以上全区“三本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除涉密单位外,2023年全区90个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目标已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三、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全区财政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持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保持财政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奋力推动财政改革发展。

(一)始终讲政治,坚持党对财政工作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原则,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历次及区委三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中国式现代化为引领,加强统筹平衡,深化资源整合,强化基础支撑,扎实推动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根本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巩固拓展思想政治作风教育活动成果成效,坚决惩治财政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的现代理财干部队伍,着力涵养风清气正的财政政治生态。

(二)坚定抓发展,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科学研判防疫措施优化后财政经济形势,全面落实稳住经济大盘各项政策措施,抓好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等系列援企稳岗政策,完善稳增长、促消费财政扶持措施,着力提振市场信心,充分激发经济活力。围绕产业培育振兴主线,强化专项债券定向支持,有的放矢筹备一批产业项目,用好财政资金整合机制和财金互动政策,通过直接投资、基金引导、激励奖补、风险分担等方式,支持主导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补链、延链、强链。科学统筹“三本预算”,盘活“沉淀”资金,完善向上争取机制,加大上级补助资金和债券资金争取力度,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落实“三项清理”制度,集中有限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加强直达资金动态监管,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

(三)着力惠民生,优化财政重点保障领域。积极推动民生供给多元化,全面落实民生投入政策,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办好就业、教育、卫生、住房、养老、托幼等民生实事,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促进共同富裕。加大财政投入,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科学统筹各类资源,优先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和交通、水利、城镇、生态环保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助力“三区同创”,支持临港产业园片区、新桥河片区、滨河片区等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工程。持续完善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体系,高效统筹使用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引导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四)聚焦保安全,筑牢财政稳健运行底线。严控政府债务风险,规范政府投融资行为,严格执行三年滚动偿债计划,确保不发生到期债务违约事件。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完善项目预算分年度安排机制,推动跨年度预算平衡。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强直达资金和“三保”运行监测,加强库款运行、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强化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加强绩效过程监督和结果应用,促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监督深度融合发展。规范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和审批监管平台使用,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切实防控干部廉政风险和财政运行风险。强化协税护税责任,将部门预算与财力培育情况挂钩。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国有资本监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提高资产回报效率,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行。坚持预算法定依法理财,全面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贯彻人大财政预算决议和区人大常委会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意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更好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支持下,勠力同心、勇毅前行,扎实推动财政改革发展,为加快建设“两地三区”现代化新恩阳贡献财政力量。

 

名词解释及财政管理有关新规定 

1.“四本预算”: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政府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构成,简称“四本预算”。“四本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2.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预算,做到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单独设立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除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外,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7.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根据现行中央与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一般财政预算总收入包括在某一辖区范围内征收的上划中央级和地方各级次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总和。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9.转移支付补助: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政府为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促进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保留改革前结算补助等转移支付项目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现行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是促进各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二是专项转移支付,旨在实现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实行专款专用。

10.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债务、或有债务。政府债务,指各级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具体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地方承借的中央转贷的外债。或有债务,指存量债务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以及国务院批准锁定存量后新发生的政府依法担保外债。

11.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级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由省级财政转贷给地方政府作为债券收入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12.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提出省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级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

13.预算绩效管理: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包括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运用等主要内容。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预算绩效负责,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14.直达资金: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不利影响,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采取的一项特殊举措,主要对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和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采取直达资金动态监管系统实行部、省、市、县四级联网动态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分配下达、直达基层,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15.预算管理一体化: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2023年预算(草案)表-信息公开.pdf

巴中市恩阳区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