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巩固拓展健康帮扶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点

发布日期:2022-05-18 15:56 浏览量: 【字体:  

各镇(中心)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卫生健康单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紧扣“23456”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和“一坚持、三强化”,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的底线,确保全区脱贫人口和农民有地方看病、看得好病,推动脱贫群众逐步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全面建设“两地三区”现代化新恩阳奠定坚实基础。现将2022年度巩固拓展健康帮扶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不变,调整取消“先诊疗后结算”政策,转变为与普通人群享受同等待遇,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坚决防止出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空白点”。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用好项目建设、人才招引等政策,持续调整、完善、取消脱贫攻坚期内过渡健康扶贫政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有效衔接政策体系。扎实推动驻村帮扶工作,制定年度帮扶计划,适时调整优化驻村帮扶力量,加大对全系统驻村干部的培训教育,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推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沉在村里扎实干,确保帮扶干部每年不少于4次深入脱贫户开展入户帮扶并记录好收支台账。

(二)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一是通过农户主动报告、上级部门反馈、基层医务人员动态跟踪三种方式,加强对农村易返贫人口的发现和核查,及时向乡村振兴局推送“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人员信息。二是已经纳入防止返贫监测的农村人口,合理的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健康帮扶政策,规范管理,对患有重大疾病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人群坚持每月一次入户随访,做到应帮尽帮、应扶尽扶;三是协助区乡村振兴局建立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及时比对、定期筛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并用活用好防返贫致贫专项基金,直致稳定消除风险,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

(三)开展大病专项救治。指定恩阳区人民医院为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巴中市中心医院为市级定点转诊医院。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肺癌、尘肺、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神经性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和四川大病救治病种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专项救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原则,制订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加强综合监管,防止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二、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一)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慢性阻塞性呼吸系统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健康管理和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早期筛查,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健康管理员培训,每个镇(街道)至少有1名健康教育人员,为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区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建设,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二)强化妇幼健康保健服务。完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达到二级水平。加强紧缺专业医师培训。加大产科医师、儿科医师、儿童保健医师培养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人员配备。加强特色专科建设。开展新生儿期、孕产期、更年期、中医药专科建设,逐步缓解资源不足、布局不优和就诊体验不佳问题。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及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做好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扩大产前筛查(诊断)服务覆盖面。加强农村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在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

(三)强化健康影响因素控制。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加大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持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健康促进区建设,实施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工程,推行一家一张“健康明白纸”,一家一个“健康明白人”,增强农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水平。

三、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一)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依托调整后的中心镇和特色镇卫生院,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建成1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力争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推荐标准。加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能力,实现全面覆盖,配备中医医师,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不少于20%,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50%以上。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

(二)提升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区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强核心专科建设,有序推进呼吸、重症、肿瘤、急诊、传染病科等重点专科建设,稳步提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水平和综合诊疗能力,逐步提高县域内就诊率。启动区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建设,完成区中医医院二级甲等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远程诊疗服务网络建设力度,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高效。力争完成区级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建设。

(三)提升医疗卫生人才队伍质量。持续开展基层卫生人才招聘工作,力争在2022年开展一次卫生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签约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提高履约率。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鼓励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参加转岗培训,注册从事全科医疗工作。优化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区级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卫生院,实施临床进修、远程教学、专项培训、组团帮扶、设备规范使用、管理帮扶、师带徒、服务质量审查、远程诊疗指导九大行动,提升受援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打造一支带不走的人才队伍。

四、持续强化基层治理

(一)规范乡村医生管理。接续实施一体化改革政策,兑现乡村医生职业待遇,落实《巴中市全面深化乡村卫生一体化改革方案》要求,按照服务人口1-1.2‰配足村卫生室人员,规范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和进出机制。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乡村医生培训、考核,乡村医生有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受刑事处罚、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四种情况的,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优化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布局后续工作,严格按规定对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及家具等进行清理盘点,编制账册目录,确保不遗漏、不虚增,稳妥推进资产划转。由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资产划转和接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划转后整体资产核实和登记。完善配套设施。调整后建制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医疗设备配置等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优先调剂镇(村)公共服务机构闲置房屋和县域内闲置医疗设备予以补充;无法调剂或不具备调剂条件的,应增加投入予以填平补齐。区级财政对建制镇卫生院分院应适当投入,保障其正常运转。

(三)规范医技人员管理。在基层医疗机构核定编制总量不变的基础上,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辐射面积、服务人口、服务能力、医疗设备、总体效益等因素,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管理,在基层医疗机构中统筹调剂使用,持续开展“在编不在岗”清理工作,强化编制使用率,补齐。持续巩固小微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成果,规范我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依法执业,依法依规采购和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无证行医、无证执业、一证多处执业。加强医疗卫生单位医德医风建设,健全医德医风管理运行机制,开展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医务人员规范执业、廉洁从医意识,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持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