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巴中市恩阳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2-12-08 10:33 浏览量: 【字体:  

《巴中市恩阳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根据财政部等6部(委/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 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巴中市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巴乡振发〔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重要性

本《细则》坚持农民自愿、农民主体、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大力推行民办公助、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为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三、主要内容

《细则》全文共分为八章二十九条。

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申报与审批。

(二)项目实施。

(三)竣工验收。

(四)资产后续管理。

(五)资金管理。

(六)监督检查。

《细则》 由区财政部门会同区衔接资金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该文中的区衔接资金主管部门主要有区乡村振兴部门、区以工代赈部门、区残疾人服务管理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区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等。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