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3 10:47 浏览量: 【字体:  

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按照《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川农领〔2021〕10号)要求,为做好我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安全事件突发情况,完善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实现早发现、早纳入、早帮扶。

二、重要性

《通知》的出台,切实做到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全文共分为三大部分,提出建立四条机制。

(一)建立风险线索定期推送机制

区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充分运用部门行业数据筛查、信息监测、调研督查等渠道发现可能导致农户返贫致贫的风险信息,重点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户,以及突发重大疾病、重大事故、重大灾害等刚性支出陡增或收入陡降的农户,做好返贫致贫风险预警,常态化开展易返贫致贫风险线索研判筛查,每月5日前生成风险线索清单推送至区乡村振兴局。

(二)建立快速反应信息比对机制

建立防止返贫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集中比对、研判和处置常态化工作模式,区级组建多部门信息比对专班,各镇(街道)同步组建信息核实工作组,各村(社区)落实两名入户核查员,确保数据完全闭合、共建共享。同时,根据易返贫致贫风险预警处置工作推进状况,集中开展比对、研判,实现易返贫致贫风险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核查。

(三)建立监测帮扶政策落实机制

区级相关行业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在区乡村振兴局推送名单后,5日内完成帮扶措施审定,及时全面落实帮扶措施。

(四)建立风险消除信息复核机制

针对拟开展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经村级入户核查、评议公示、镇(街道)初审后,由区乡村振兴局及时将名单推送至区级相关部门,区级相关部门在限期内完成风险消除对象实地复核,对符合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在《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复核表》上签署“达到风险消除条件,同意消除风险”复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要及时将理由反馈至相关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