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申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巴财社〔2019〕44号)、《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巴人社发〔2021〕4号)、《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巴中市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巴人社发〔2022〕11号)要求,经镇(街道)申报、区就业局初审、区人社局审查,现将2023年1—5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拟拨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6月5日—6月9日)。如有异议,可向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或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实名反映。
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27-5399028
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0827-3368826
附件:恩阳区2023年1—5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拟拨付花名册.xlsx
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