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3 10:11 浏览量: 【字体: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部门,驻恩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恩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恩府办发〔2014〕107号)文件精神,现我中心启动2021年度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申请阶段: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28日;

初审、公示阶段: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4日;

复审阶段:2021年4月5日—2021年4月6日;

审核、公示阶段: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13日。

二、复审保障户注意事项及所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运转表审核对象为以前年度已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

2.复审保障户应携带身份证、户口、银行卡、无房证明、出租人房产证明、车辆证明、经营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到所属单位(社区)接受年审。

3.复审保障户需提供户口、身份证、银行卡、租房协议、出租人房产证明(需单位(社区)核实认可)等相关复印件。

4.复审保障户如与上年度人口、住房、联系电话等信息有变动,需在复审运转表的附表中填写说明并附相关附件。

5.复核保障户所提供的一切信息须经本人确认属实。

6.运转表需手写,内容必须真实、清晰、完整,运转表用A4纸双面打印。

三、新增申请户注意事项及所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申请户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无房证明、出租人房产证明、车辆证明、经营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到所属单位(社区)接受查验。

2.申请户需提供户口、身份证、租房协议、出租人房产证明(需单位(社区)核实认可)等相关复印件。

3.申请户所提供的一切信息须经本人确认属实。

4.申请审批表需手写,内容必须真实、清晰、完整,申请表用A3纸双面打印。

四、用人单位(社区)注意事项:

1.请各用人单位(社区)于4月6日17:00前将相关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我中心。

2.公示监督电话为各用人单位(社区)补贴发放工作负责人的电话号码。(公示时间为7天)

 

(联系人:谢  明   联系电话:3368922)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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