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全区根治欠薪工作,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现对巴中市恩阳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杜小兵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余灵泉 区政府办副主任
谢兴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 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吴兴元 区法院副院长
王安荣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喻 欣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苟建国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明猛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方明 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教师进修校校长
杨 毅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白永强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子伦 区司法局副局长
曾凤鸣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虹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文 强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
吴三仁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谢文东 区交通运输局工委主任
李 勇 区水利局副局长
陈仁杰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许 辉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映国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冯 斌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苟中德 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任
杨 兵 区信访局群众接待中心主任
黄 亮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委书记
齐 智 区房管局副局长
罗克彬 区总工会副主席
徐 兵 区税务局副局长
熊 波 区国资局副局长
文 腾 区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杨述伟 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者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刘虹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