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12-10 12:10 浏览量: 【字体:  

邓建国、魏心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第3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恩阳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深化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2016年被列入全省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和2017年观音井万寿村等10个村被列为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的机遇,以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抓手,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提高了村党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了全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截止2019年底,全区443个村(居)中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的村(居)9个、20—10万元的村(居)20个、10—5万元的村(居)131个、1-5万以下的村(居)283个,全面消除了集体经济“空白村”。

一、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开展以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建立社区性合作组织,完善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培育集体经济新型市场主体,创新集体资产运营和收益分配机制。在总结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19年底全面完成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界定成员54万余人,443个村(居)均已建立了经营性资产台账、非经营性资产台账、资源性资产台账、股权量化登记簿,完成了306个村(居)的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工作,并颁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二、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经营方式

一是对集体所有的机动地、山林、堰塘(水库)、“四荒”地等资源性资产经村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按规定程序公开发包,规范签订发包合同管理运营。二是对已实行家庭承包到户的耕地、林地等承包土地,在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采取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入股到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把细碎、分散、沉睡的资源要素转化为资产,整体打包对外合作,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三是整合财政资金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按股分享收益,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恩府发〔2016〕6号),成立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区农业农村局局,负责对全区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各乡镇党委书记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第一责任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办法,加强督查考核,把各乡镇每年消灭“空壳村”的进度(完成比例)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二是明确部门责任。组织部门负责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组织保障。农业部门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切实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和培训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确保各项奖励扶持资金和培训经费落实到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积极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金融部门负责主动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做好融资服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为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做好登记注册服务。公安、检察、法院、信访负责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纠纷调处。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建设、监察、税务、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开展帮扶指导。建立领导联系帮扶制度,区领导在所帮扶的贫困村确定一个集体经济薄弱村作为联系点,帮助解决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实行部门结对帮扶,区选派、帮扶单位和乡镇党政负责同志要重点帮扶指导选派村,从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鼓励企业帮扶,支持工商企业进村采取联合、入股等形式,创办村级集体经济实体,各乡镇、各部门为企业帮扶村级集体经济牵线搭桥,加大扶持力度。四是严格督查考核。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对乡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纳入党建述职重要内容,把消灭“空壳村”情况作为乡镇干部职级晋升和提拔使用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加强工作督查,区委、区政府每半年组织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村级集体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加强工作监管,对造成村级集体资产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落实配套项目资金

一是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2017年,省级下达我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1000万元,每个村试点资金100万元,全区共10个村承担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分别是:玉山镇旭光村、观音井镇万寿村、花丛镇道山寨村、柳林镇桅杆垭村、青木镇花包村、群乐镇新河社区、上八庙镇来凤村、石城乡烂田垭村、下八庙镇尖山村、司城街道韩渡村。2017年4月启动试点工作,首期按30%拨付试点资金,后期按集体经济实施方案进度拨付。截至目前,除石城烂田垭村余30万元资金暂未拨付外,其余村居资金均已拨付到位。二是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2019、2020年,按照“中省尽力补助、市县适当投入”原则,中省级下达我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1600万元、区级配套400万元,每个村项目资金100万元,实施项目村分别是:上八庙镇窑垭村、柳林镇罐子沟村、兴隆镇玉皇村、群乐镇南江村、下八庙镇石鼓梁村、茶坝镇朱家营村、青木镇黄桷村、青木镇铜观村、万安乡万林村、舞凤乡宝石村、群乐镇朝阳村、下八庙镇安居村、下八庙镇岳王村、双胜镇天良村、茶坝镇云盘村、玉山镇花园村、司城街道碧石村、尹家镇大木山村、关公镇双桥村、渔溪镇方坪村。目前,2019年项目村资金全部拨付到位,2020年每个项目村已拨付项目启动资金30万元。

五、建立健全机制

一是建立村级党组织领导机制。在集体经济改革中,我区明确了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推行了村支部书记、班子成员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方面负责抓村级公共管理服务,另一方面负责抓集体经济发展,即协调统一,又分工明确;二是建立村集体经济法人治理结构。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制定相应的章程,建立了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平台为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资格地位;三是建立健全集体经济运行机制。通过盘活资源资产、闲散资金、支农政策“三个盘活”,因地制宜探索“资产经营”、“股份合作”、“资产收益”、“创办实体”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产业业态,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灵活、管理有效、运行稳健的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四是建立健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当年度经济状况和发展实际,制定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经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的提取比例分别为当年可分配收益的15%、5%和10%。当年度集体资产的净收益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主要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成员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70%,分配方式为增加股本或直接分配给成员。本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等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报酬可在集体收入为正收益的前提下领取,严禁举债发放管理人员报酬。公积金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转增资本、弥补亏损,公益金主要用于资助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管理费主要用于公共事务支出;五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已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到银行开设账户,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巴中市恩阳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恩府办〔2018〕85号)的规定,实行“村账乡管”,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为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使用监管,中共巴中市恩阳区委组织部 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 巴中市恩阳区农业农村局印发《巴中市恩阳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恩组通〔2019〕131号),实行民主监督,规范财务管理。

我区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中创新的资产收益扶持机制,受到了省厅和市局的充分肯定,省、市农业部门予以简报印发,2017年7月7日,农业部举办的全国产业扶贫现场(广元)观摩会上,推广了恩阳区“资产收益扶贫”模式。2017年,我区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改革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盘资生“财”、入股增“财”、占股创“财”、服务得“财”的“聚财有道”的经验,市农业局予以简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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