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15 15:12 作者:区文广旅局 浏览量: 【字体:  

民建恩阳一支部:

你支部提出的《关于复修文昌阁张文治塑像的建议》(第56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委派区文物保护研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前往实地查看、查阅巴中市恩阳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和走访相关部门咨询,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复修文昌阁张文治塑像”的建议

你支部建议中提到的复修张文治塑像,根据1996年下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6〕6号)中明确规定:“建立纪念设施必须报经党中央 、国务院批准。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不得新建个人纪念馆和设立个人故居,也不得在公共场所、工作区域修建任何历史事件的纪念设施和个人塑像、纪念碑、纪念亭等”“建立纪念设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任何领导个人不能批条子上项目。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领导同志的题词、题字等代替规定的报批手续,更不得将其作为筹集、摊派资金的依据或借此向计划、财政、建设等部门施加压力”。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重申建立人物塑像、纪念碑(馆)有关规定的通知》(教高厅〔1990〕003号)中明确规定“学校校内塑像、建馆、立碑,须按不同情况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建立革命领袖和老一辈革命家的个人塑像、纪念馆、纪念碑,须报请中央批准。建立有重要影响的革命烈士或知名人士(如爱国志士、科学家、艺术家等)个人的塑像、纪念馆(碑),须经我委审批并报中央宣传部备案”,“凡在世人物、有争议的人物,一律暂不塑像、建碑”。

综上,复修张文治塑像此项工作政治性强、报批程序严格,我局与相关部门会商并征求专业意见后,根据具体批复情况安排下一步工作。另外,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工作安排,我局负责文治山片区米仓道文化的挖掘和植入指导工作。前期,已邀请省、市、区各级专家现场对文治山片区的文化元素进行了考察、研究,深度挖掘了张文治等文化小故事,并在文治山片区规划中有机融入和展示。目前,该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

二、关于“聘请大师等来恩开展宗教传教活动”的建议

你支部建议“聘请大师或相关业务人员来管理和传教,弘扬宗教文化”,经与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对接了解,聘请大师开展宗教传教活动有严格的审核程序和要求,一是场所合法,宗教活动应当在经过政府核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或经政府宗教事务所部门认可的场所进行;二是主持活动的人员身份合法,宗教活动必须有宗教团体认定的教职人员或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主持;三是宗教活动内容合法,不得影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公民身心健康。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文昌阁,位于恩阳第一小学内,现为校内健身室、图书室。故不建议在文昌阁内开展宗教传教活动。  

感谢你们对我区文化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