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5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8-30 10:42信息来源:恩阳区民政局 浏览量: 【字体:  

廖丽娟、方海燕、许期英、黎希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建议》(第5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围绕价值培育,健全制度抓常态。结合我区实际,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激发自治组织活力,树立正确婚恋观,推动移风易俗走深走实。一是建立刚性约束制度。2022年11月,结合实际,制定了《巴中市恩阳区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重点,文件下发后,各部门对照文件要求,逐条逐项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工作开展成效,切实规范农村大操大办行为,制定《深化整治农村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督查方案》,各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全区农村进行大操大办督查,同时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巴中市恩阳区规范群众大操大办宴席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宴席范围、宴席申报流程、桌数、礼金等指导标准,为全区持续深入移风易俗提供了指导依据。二是强化基层组织作用。督促指导全区18个镇(街道),309个村(社区)修订完善与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相契合的村(居)规民约,把拒绝高价彩礼,拒绝婚丧喜事大操大办纳入管理范畴,实行婚事习俗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完善红白理事会、民情恳谈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广泛吸纳老干部、老教师、老乡贤等人士参与,采取以德化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方式,引导群众共育文明乡风。三是树立鲜明价值导向。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清明期间开展“清明忆先祖 新俗展新风”主题活动,宣传丧葬简办、摈弃大操大办等内容;在今年5·20、“七夕”期间分别开展了以“缘定恩阳 今年有喜”、“琴瑟佳期会 巧夕恩阳缘”为主题的集体婚礼活动,为推进婚俗改革注入源动力。

(二)围绕示范引领,教育引导树标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全面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强化干部带动。全体干部职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治理高价彩礼、大操大办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中自觉践行指导意见,积极引导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自觉抵制高价操劳,发对陈规陋习,为广大群众树立榜样标杆。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微信公众号,及时报道先进典型事例,广泛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形成良好风尚。三是强化褒扬激励。指导全区309个村(社区)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将操办宴席情况与“道德银行”、评先选优等相结合,对拒不执行的行为,通过“村村响”“村务公开栏”“村居微信群”“红黑榜”等方式曝光,运用“村规民约”予以惩戒。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正面舆论导向。围绕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制作倡议书,通过“恩阳发布”及部门公众号、门户网站、网群等平台广泛倡议,利用“村村响”广播、LED屏、公告栏、横幅等载体刊播宣传标语、公益广告,通过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党群众会、坝坝会、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营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宴席的不良风气,杜绝铺张浪费攀比的陋习。

(四)强化日常检查,加强督导考核。出台了《巴中市恩阳区规范群众大操大办宴席的指导意见》,并以此严格落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控制操办规模,严禁借机敛财,切实以良好的作风带党风、促政风、正民风。引导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以此将推进移风易俗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促使文明风气日渐浓厚。

二、存在问题

自移风易俗工作开展以来,通过树立典型、打造示范点等有效途径,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探索了一些有益经验。但目前全区乡风文明建设总体效果与先进县区相比,差距还比较大,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群众参与不积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个别干部从思想认识上认为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只是软指标,效果不是立竿见影,没有将其放到应有的位置,号召的多、落实的少,没有形成文明向上的新风尚。部分群众思想观念落后,对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农村的生活就这样,现有的方式生活了几十年,多年的习惯难以改变,因此对乡风文明建设参与的积极性不高,长期形成的陋习和思想引领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明风气的形成。

(二)部门配合不密切,尚末形成工作合力。由于有些工作没有延伸到最基层、服务到最基层、落实到最基层,仅靠一方推动,村民自治对乡风文明建设乏力,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尚末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没有打通乡风文明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处于“上热下冷”的状态,难以实现乡风文明建设的全覆盖和持续发展。

(三)宣传引导不够,氛围营造不浓厚。乡风文明建设虽然在镇村(社区)干部中进行了安排布置,但贴近农村实际,寓教于乐、易于群众接受的宣传阵地不足,深入基层、向广大群众宣传引导、动员部署不够,工作氛围营造不浓厚。

(四)常住人口结构改变,乡风文明缺乏建设主力。农民是乡村治理的主体。但在城镇化条件下,随着大量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农村空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而这些人口都是村里有文化、有知识的青壮年,村里留守的常住人口多为妇女、儿童和老人,造成了农村的“空心化”,削弱了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力量,使乡风文明建设缺少了主力军。

三、下步打算

一要坚持正确导向是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很多农民群众受年龄结构、风俗习惯、文化程度等方面影响,对乡风文明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乡风文明跟自己没有关系,是政府管理的事情,甚至一些乡村干部对乡风文明的认识理解也出现偏颇,简单认为村庄建美了、环境变好了就是乡风文明,不聚焦文化涵养建设、不注重弘扬优秀传统道德的情况还比较普遍。因此,培育乡风文明,必须从思想上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进行观念转变,真正落地落实,落小落细。二要坚持优秀传统文化引领。乡村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根脉,要将儒家传统道德伦理如孝亲敬老、守望相助、仁爱诚信、扶危济困等积极向上的传统美德渗透和融入农民的日常生活中去,要发挥传统文化在农村底蕴深厚、流传久远的优势,充分运用村规家训、牌匾楹联、俗语格言等乡风教化资源,让其潜移默化影响农民群众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激发农民群众求真、崇善爱美、积极向上的价值追求,让村民在日常生活中找到传统的根。三要创新宣传形式。要注重方法和手段上的创新,选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的方式,通过农村文化站、图书室和坝坝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把好的理念习惯转化为群众的自发需求,使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入骨髓、形成自觉。

做好移风易俗工作非一朝一夕,需要久久为功。今年2月,恩阳区已被四川省民政厅确定为第二批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接下来,恩阳区民政局将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狠抓落实,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贡献民政力量。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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