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赵大发)
2024-08-12 15:49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赵大发于2001年11月18日去世,其房屋位于恩阳区文治街道大石坎街47号(房屋所有权证:006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巴国用(92)字第5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房屋由父亲(于死者生前去世)、母亲(于死者生前去世)、配偶徐秀芳、长子赵开明、二子赵开锡(于2024年7月26日去世)、三子赵开永、长女赵云华、二女赵菊华共同继承。
因赵开锡于赵大发生后去世,赵开锡生前未明确表示放弃其继承权。赵开锡父亲赵大发(于2001年11月18日去世)、赵开锡母亲徐秀芳、赵开锡配偶佘华英、赵开锡女儿赵聆西为转继承合法继承人。
经共同协商,赵开明、赵开永、赵云华、赵菊华、佘华英、赵聆西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由配偶徐秀芳继承死者赵大发上述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配偶徐秀芳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联系电话:0827—3368292)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直接为上述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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