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水利局关于转发《巴中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业:
现将《巴中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巴市水函〔2024〕106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巴中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经济开发 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文旅示范区相关职能部门,市级各部门、社会组织: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市本级、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 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技术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 利电力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要求
1.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巴中市水利电力工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巴市水函〔2024〕96号)规定执行。申报人员任现职称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学历学位、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
2.为了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3.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由所在单位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进行查重(已发表的论文,查重对比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重报告附在论文之后一并报送。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的要求
水利电力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经巴中市水利电力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研究,为引导和激励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高能力素质,鼓励各申报人员取得与申报资格相适应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证书。
(三)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并取得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四)考核
申报人员符合相应学历及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每出现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五)符合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市水利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 进行申报。
( 一 )系统申报流程
1.市本级:个人—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市水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2.巴中经开区:个人—申报单位—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
会(经开区水利主管部门)—党建工作部—市水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文旅新区申报人员按照行政区划分别在南江县、通江县申报。
(二)时间要求
1.个人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5 日(逾期不得补报)。
2.市水利局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
4.评委会初次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5.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6.各级单位再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7.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申报人填写后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称负责同志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所 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 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 单位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并提 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单位推荐报告》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 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 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注明有无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以及有无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且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情形,是否在影响(处罚)期内,或有无正在接受组织函询、监察调查等情况。其中,破格人员需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
(三)复审推荐
市水利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录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市水利电力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笔试和答辩
1.凡申报水利电力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市水利电力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笔试和答辩。笔试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笔试和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笔试为合格及以上的申报人员进入答辩环节,笔试或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3.市水利电力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并召开评审会议。
(五)公示
市水利电力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通过人员名单在市水利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 日)。公示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审批
市水利电力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整理、复核经公示无异议的通过人员信息,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印发批准文件、颁发职称电子证书。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部分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
六、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 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中级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含答辩费60元)。经市水利电力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查符合申报条件后,统一用现金支付。
附件: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
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对伪造申报评审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巴中市水利电力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失信人员(单位)库》进行管理,并按规定实施惩戒。对资 料审查不严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和审查人的责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申报材料后自动生成,经审核受理后打印2份,A4 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员在诚信承诺书签字,依次报单位、上级部门签字盖章。
2.社保参保信息。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3.学历信息。按要求填写和上传取得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学位信息。
4.职称信息。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未注明专业名称的,需单位核实专业,并出具说明;岗位聘用文件需上传近5年的聘用文件。
5.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情况。申报人员如实填写信息,如果以职业资格作为条件申报的,须按要求上传证书注册和单位聘任的相关证明材料。
6.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7.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前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前主要的主要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8.业绩成果。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包括获得的科技奖励、表彰表扬和专利等。
9.论文论著。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逐项上传佐证材料。论文上传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原文,并附按要求完成查重的查重报告。出版的论著, 编写的报告、技术手册上传内容包括封面、扉页、编写人员名单页、目录、本人编写章节首页等。
10.学习培训经历。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学习培训情况 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11.考核情况。填写任现职以来符合申报条件年限的考核情况,逐项上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其他证明材料。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2.其他
(1)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及贡献和单位考评组织组成情况,开展初审和考评推荐的情况等,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字数不少于1500字,其中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不少于800字。推荐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2)个人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任取得现职称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
(3)公示结果证明。单位出具的公示无异议报告,内容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是否满足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出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基层工作经历类型、时段等。
(5)推荐单位推荐函及其他需要上传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