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重大项目

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2023年度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的公告

2023-02-16 16:42

    为切实做好恩阳区2023年度职业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扎实推进“技能恩阳”建设,助力“三区同建”和乡村振兴。根据《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巴人社办发〔202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际,拟评选确定一批职业培训承训机构,具体承担我区2023年度重点群体技能、劳务品牌和创业(返乡创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训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相应的职业培训资质,具有承训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和较强的师资力量。

(四)具有依法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记录。

(六)本次评选不接受联合体投选。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评选范围

(一)市级人社部门审批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

(二)恩阳区人社部门审批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

(三)企业职工培训按《巴中市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定点评选范围。

三、评选机构数量

创业(返乡创业)培训机构2家。劳务品牌培训机构3家。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机构7家。自主招生培训机构1家(只限以组织实施可开展技能等级认定的工种培训)。新审批成立职业培训机构1家(2022年1月及以后审批的,且2022年度未实施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的机构)。

四、评选方式

公告发布方按程序和(附件1、2)认定评分细则有关要求,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选选定承担我区2023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承接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目标任务。

(一)申报机构要如实按照公告(附件1、2)中具体明确的参评评分细则进行申报,并对申报资料相关要素和质量进行自我评分。

(二)公告发布方组建具有丰富行业管理和职业培训工作经验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组,对申报机构申报的参评资料进行综合评分,并严格按照上述评选机构数量相关要求和最终评定得分高低,依次拟评选出我区2023年度职业培训承训机构,报公告发布方核查审定。

五、培训工种

(一)2023年定点培训机构评选结束后,根据市级培训质量相关要求,结合区属产业发展定位和主导产业,以及综合考量培训意愿、市场用工需求等因素,适时优化选定职业技能等级、劳务品牌和未列入职业技能鉴定(认定)的职业(工种)。并最终按定点培训机构所得评定成绩和相关资质,从高到低依次派单实施相应职业(工种)培训。

(二)定点自主招生的职业培训机构,在本机构行政许可的职业(工种)范围内,按照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适时公布的可实施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目录,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招生培训(含劳务品牌培训),自主招生培训可在恩阳辖区内任何地域组织,以截至2023年12月30日已培训结业并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完成数申报职业培训补贴。

六、申报资料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并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一本即可,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逐页编码,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校长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申报材料应根据公告要求的统一格式提供,且内容完整。

(一)《恩阳区2023年度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申报材料》(附件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的不提供)。

(四)申报机构承诺书。

(五)申报机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六)申报机构提供2022年度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记录证明复印件(2022年1月以后新成立的,且2022年度未实施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的机构,可不提供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免税者需提供税务登记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

(七)申报机构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八)提供一年以上的培训业绩佐证资料(含部分培训影像资料、花名册以及培训合格率、就业率、合作协议等),新审批成立的培训机构无需提供。

(九)申报机构的师资、场地、设施设备情况。

(十)申报机构2022年职业培训工种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十一)申报创业(返乡创业)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的,还须提供省或市级人社部门认定的有效期内的资质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十二)申报自主招生的培训机构还须提供劳务品牌培训资质,拟定2023年自主招生工作计划。在申报自主招生培训机构同时也可申报承接不以自主招生的培训机构(相应资料单独提供),如两项同时中选,首定为自主招生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十三)公告中具体明确的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七、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公告发布:于2023年2月16日至2月22日,在恩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对外公开发布。

(二)资料申报: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至12:00,由申报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到恩阳区人社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巴中市恩阳区国资大厦611室),现场提供申报资料,不接受邮寄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827-3368826。

(三)资格审查:2023年2月23日下午至24日上午,由公告发布方组建资格审查工作组,对申报培训机构申报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分。

(四)核查审定:公告发布方资格审查工作组综合评分结束后,及时将评选2023年度拟评选培训机构名单和评定得分情况统计表送审。

八、结果公示

评定得分和拟评选结果将在恩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九、其他事项

(一)申报承接创业(返乡创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和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含自主招生机构)自评得分低于60分的,公告发布方不予接收申报材料。新审批成立的申报培训机构自评得分低于80分的,公告发布方不予接收申报材料。

(二)定点培训机构确定后,在开展实施我区2023年度职业培训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公告发布方所要求的培训工种类别、质量占比、目标任务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承接职责。同时,公告发布方将相关内容同步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以正式文件另行通知)。

(三)若新审批成立的申报培训机构自评得分均达不到80分的,以及无1家申报自主招生培训机构的,本公告仍有效。

(四)各申报机构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评选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附件:1.恩阳区2023年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评分细则(一).docx

      2.恩阳区2023年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评分细则(二).docx

      3.恩阳区评选2023年度职业培训承训机构申报材料.docx



 

 

                                                                                             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