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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监测帮扶对象)交通补助资金(第二批)及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第一批)拟拨付情况的公示

2023-04-13 10:47 来源: 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的通知》及《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和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经镇(街道)或见习基地申报、区就业局初审、区人社局审核,现将相关资金拟拨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如有异议,可向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或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实名反映。

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27-5399028。                            

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0827-3368826。

 

附件: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第一批)拟拨付表.docx

 

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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